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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通报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来源:融安县监察委员会   作者:融安县监察委员会   发表时间:2021-04-30 17:40   分享

融安县长安镇原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龙怀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问题。

20185月,龙怀凌作为长安镇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在协助镇政府开展包村工作中,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的礼金人民币1.5万元。2021126日,龙怀凌受党内警告处分;其退出的个人违纪所得1.5万元予以收缴,上缴国库。

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为镜鉴,正确认识与企业老板的“亲”“清”关系,严守纪律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更要以身作则,增强党性观念,加强修身修养,发挥好“头雁效应”。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向革命先辈学习,大力弘扬好传统、好作风,以优良作风加快推进社会经济建设。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聚焦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对顶风违纪、触底线碰红线的,坚持露头就打、严查快办,确保节日风清气正,切实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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