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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融安县纪委监委   作者:   发表时间:2024-12-30 11:00   分享

2025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常态长效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积极营造风清气正、清爽廉洁的节日氛围,坚定不移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融安军用供应站原站长兼融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原副局长郭云龙违规收受礼品,让他人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等问题

2016年至2020年,郭云龙在担任融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期间,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酒水、香烟;多次让管理和服务对象为其支付餐饮等费用。郭云龙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10月,郭云龙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融安县财政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原副主任郑唯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7年中秋节至2020年中秋节,郑唯黎在项目评审工作中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香烟、酒水等。郑唯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11月,郑唯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

三、融安县财政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工作人员张建强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2022年春节前至2023年下半年,张建强在项目评审工作中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香烟和超市购物卡。张建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法问题。2024年11月,张建强受到撤职处分。

上述3起典型案例,违纪行为均发生在或延续至党的十九大甚至党的二十大之后,大部分都集中在年节假日期间,是心存侥幸、不知敬畏不知止的典型,这些充分反映出“四风”问题极具顽固性、反复性,作风建设任重道远,必须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全县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案例中汲取教训,自觉把纪律学习作为必修课、常修课,严守规矩、不逾底线。

中央八项规定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必须一抓到底、一刻不松,永吹冲锋号。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力,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结合本单位实际强化统筹推进,狠抓工作落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切实把作风建设抓具体、抓深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继续坚守重要节点,强化监督检查、明察暗访,深挖隐形变异和风腐一体问题,对顶风违纪问题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加大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持续发力纠“四风”树新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不断涵养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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