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融安县委巡察办 作者:融安县委巡察办 发表时间:2021-05-11 17:05 分享
根据县委部署安排,2021年5月12日至6月4日,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巡察,重点是2018年以来实施的基础设施项目。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本轮巡察对象为长安镇党委、板榄镇党委等相关单位党组织。
二、巡察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开展过渡期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专项监督,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标尺,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紧盯“关键少数”,强化对“一把手”监督,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项目建设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查“病灶”、挖“病根”,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乡镇履行项目监管职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夯实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为推进融安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有力政治保障。
三、巡察方式、任务分工
本轮巡察成立1个县委巡察组,以“一托二”的工作方式开展专项巡察。任务分工如下:
组 长:黄 骙
副组长:曾彦华 兰 龙
四、受理信访范围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以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本轮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
五、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在各被巡察党组织办公地点设巡察信箱,并设立信访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在工作日时段(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举报电话:0772—8110616,电子邮箱:raxwxc1@163.com。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不受理群众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非巡察职责范围的信访问题。
特此公告。
中共融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