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融安县纪委 作者:融安县纪委 发表时间:2020-04-10 17:10 分享
——在中国共产党融安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4月9日)
欧俊锋
同志们:
下面,我代表中国共产党融安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全会精神,回顾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研究部署2020年工作。会前,县委常委会审议了县纪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对今年工作做出部署。刚才,陈宏同志做了讲话,对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上级纪委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牢把握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职责,一以贯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正风反腐惩恶,推动全县党风政风向上向好、政治生态持续优化,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全面加强政治监督,在落实“两个维护”上有新成效。
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持续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以“专项督导组+派驻纪检监察组督导”模式,深入开展“政治建设六项重点任务”专项检查,推动政治建设良性发展。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委派员参加全县各级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73次,对部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进行全程督导检查;针对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出具廉政鉴定意见复函57份,涉及1858人。建立县直单位党委(党组)向县纪委全会述职述责制度,6个部门党组书记向全会述职述责,现场接受质询。落实“双向反馈”,述职民主评议结果向县委专题报告,向涉及部门反馈,推动限期整改,提醒约谈1名评议结果名次靠后的党组书记,进一步促进管党治党整治责任有效落实。
(二)一体推进“三项改革”,在释放治理效能上有新突破。
认真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制定《融安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抄告制度(试行)》,针对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及高龄补贴发放等领域突出问题,形成3份专题报告报县委县政府、发出3份(检查)监察建议书至监管部门,向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发出抄告书,强力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调、形成合力。研究制定《关于深化融安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融安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调整方案》,将派驻纪检组更名为派驻纪检监察组,赋予部分监察权。深入开展“审理规范年”活动,采取“提级审理+乡案县审”模式,确保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审理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制定谈话场所相关管理制度5项,强化“医疗保障、陪护管理、交接程序”三项措施,确保审查调查安全“零事故”。自治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房灵敏同志在全区纪检监察办公系统培训班开班讲话中,对融安县乡镇纪委“信访+办公+谈话+监督”场所规范化建设给予点名表扬。
(三)做实做细监督首责,在提升监督质效上有新作为。
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探索创新开展监督。建立乡镇纪委、派驻机构每月“2+1”主题命题监督机制,确保监督紧跟形势任务取得实效。综合考虑违纪性质和情节、造成的后果和影响、认错悔错态度以及配合组织审查等情况作出区别对待,精准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508人次,第一种形态359件,占比70.7%,第二种形态121件,占比23.8%;第三种形态18件,占比3.5%;第四种形态10件(移送司法3人),占比2%。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全县采取谈话函询9件9人次,予以采信9件9人次。始终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题调研、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一桌餐”专项整治,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7个,发现“一桌餐”问题23个,下达监督意见书21份。
(四)保持惩腐高压态势,在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上有新进展。
坚持一体推进“三不”机制,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健全完善分区协作机制和重点案件挂牌督办等制度,实现乡镇扶贫领域、派驻纪检组、打击涉黑涉恶“保护伞”监督执纪全覆盖、全提升。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领导接访40人次,带案下访68人次,重点约访5人次,公开大接访13场次,全年立案155件,涉及科级干部25件,采取留置措施5人,结案158件(含2018年度9件),给予党纪政务(纪)处分146人,组织处理12人,挽回经济损失215.7万元。严肃查处了原融安高中校长莫开国、原水利局副局长谢昌敏等一批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出台《融安县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精准把握政策界限,对4名工作人员予以免责处理,极大地鼓舞了全县党员干部的干事创业信心。充分发挥宣传报道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舆论引导作用,共发表外宣稿件272篇,其中在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等国家级媒体发表6篇。全县以“廉政教育上讲台”“以案示警”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211场次,开展节前廉政谈话138批4120人次,组织节前监督检查13次,微信推送廉政提醒信息20万条次。
(五)突出抓好专项治理,在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上有新成果。
以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扎实开展扶贫领域“百日攻坚行动”、“抓系统、系统抓”专项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扶贫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专项治理、扶贫领域专项治理能力提升年活动及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实施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1+1”蹲点督导机制,共蹲点调研184天,督促整改问题65个;落实“两代表一委员”一次一主题监督机制,开展危房修缮加固资金项目、扶贫领域“抓系统、系统抓”专项整治固定主题监督,向4个部门发出监察建议书;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48件,立案62件。《融安县创新“靶向命题”式监督 激活基层监督“神经末梢”》经验介绍入选2019年全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提升年活动的亮点特色工作材料汇编。融安县在全市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推进会上作典型经验发言。重拳打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收集反映涉嫌扫黑除恶问题线索9条,转立案2件。
(六)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在发挥震慑遏制治本作用上有新推进。
县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县委书记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先后4次召开会议对巡察工作进行部署调度。县政府拨付11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强化经费和设施投入,为巡察各项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建立县南部、中部、北部巡察监督工作站,大良镇古兰村、大将镇董安村、长安镇寻村村片区巡察监督工作室,巡察监督向微小权力运行聚焦。全年开展4轮巡察,共巡察党组织165个,实现全县所有乡(镇)、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共发现问题481个,移交问题线索14条,推动立案14件。狠抓整改责任落实,形成分管县领导、巡察办、巡察组和被巡察党组织“四位一体”反馈工作格局,全县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率98.5 %。柳州市巡察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暨巡察质量提升主题交流会在我县召开,我县在会上做典型经验发言。
(七)从严强化自身建设,在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上有新亮点。
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举办红色经典诵读会、开展“不忘初心祭英烈,牢记使命践行动”公祭活动、“砥砺奋进70年、不忘初心再出发”主题党日活动等,引导督促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更加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和能力提升年”活动,实施“薪火人才计划”,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后备人才库、办案人才库,充实巡察人才库,加大干部选拔调配、轮岗交流力度。开设8期“学思践悟大讲堂”,组织3次纪检监察业务知识考试,坚持“走出去”培训,全面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和能力。着力解决“灯下黑”问题,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1起1人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处置。
总的来看,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成果,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发展,但是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有的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主体责任落实仍有缺位,部分党委(党组)角色定位不准,对主体责任、监管职能认识有偏差;一些党员干部党的观念淡薄、理想信念缺失,不收敛不收手,一些重点领域重点岗位腐败问题仍易发多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还时有发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力度还需要加强;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监督检查抓不住工作重点,零敲碎打,监督质效有待提高,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
二、2020年工作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九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稳妥、稳中求进,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积极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在推进融安治理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新融安、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证。
(一)聚焦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切实增强“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强化理论引领。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中学立场、学观点、学方法,找题目、找思路、找答案,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在提高认识中增强学习自觉,在系统把握中领悟精髓要义,在学用结合中践行使命担当。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永恒课题,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善思善谋、善作善成,砥砺初心、勇担使命,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忠诚履职尽责。
强化政治纪律。把践行“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职责,落实好对标看齐之责、贯彻落实之责、督促检查之责,体现政治担当。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聚焦“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言行不一,搞两面派、做两面人等行为。
强化政治监督。紧扣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柳州市党委、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党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聚焦加强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抓牢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全面履行职责使命,全面推动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见效。加强对权力正确运行的监督检查,督促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和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保证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
(二)聚焦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保障全面建成小康新融安。
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将压实“两个责任”贯穿始终,持续深化专项治理“7+1”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专项治理内联外动。紧盯影响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突出问题,聚焦产业扶贫、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持续深化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产业扶贫项目治理活动,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在产业项目中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验收失职等突出问题。围绕“脱贫成效巩固年”活动开展,强化对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从严查处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问题。强化靶向监督,尝试推进“一部门一重点”的整治模式,督促扶贫职能部门强化资金项目“纵向”监督检查,深入推动“抓系统、系统抓”。精准聚焦指向,强化扶贫领域机动式巡察,精准发现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注重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经验,不断扩大专项治理工作成果。
持续深化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扎实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第二轮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坚持“惩腐打伞”力度一分不减,进一步拓宽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收集渠道,加大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查办力度;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紧盯管党治党不力、打击惩治不力、行业监管不力等问题,从严查处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强化联动协作,进一步健全与政法系统的信息沟通、核查反馈等工作机制,构建“打伞破网”绿色通道,切实增强扫黑除恶的工作合力。
持续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紧盯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立足本地和本部门、本单位特点,开展专项式的集中整治,从严快速查处教育就业、卫生医疗、住房养老、社保低保、生态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突出问题。派驻机构要强化对部门整治的“再监督再检查”,对推动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根据情节轻重,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倒逼责任落实。强化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督促问题发生部门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堵塞漏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三)聚焦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切实提升监督全覆盖、有效性。
深化监督协调联动机制。探索建立片区联动监督模式,落实“提请监督”机制,推动“两个责任”同向发力。派驻机构建立完善与驻在和综合监督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强化对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强化纪委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实施靶向式精准监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抄告制度,形成“监督—抄告—整改—回告”四位一体、脉络清晰的监督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党内监督与民主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推进村级巡察监督室试点建设工作,有效拓展基层“阳光问廉”民主监督覆盖面,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进一步完善请示报告制度,明确请示报告清单,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深化派驻机构规范化建设,完善派驻监督工作机制,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优化派驻机构管理,增强派驻机构工作的独立性、权威性。建立健全派驻机构考核办法和干部管理配套制度,以严格考核推动履职尽责。进一步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完善片区协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推动改革任务高质量完成。
深化执纪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中央、自治区、柳州市新出台的法规制度,及时修订完善县级相关制度规定,整合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法规制度,完善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对所有涉嫌违纪、违法、职务犯罪的问题一体进行审查调查,构建“铁案工程”。进一步规范与公检法等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检察、公安等机关在案件管辖、移送审查起诉、违法所得没收、证据审查、党纪政务处分等方面的配合,建立完善高效、顺畅的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机制,探索建立旁听庭审、裁判文书通报等沟通协调机制,促进执纪执法融会贯通、司法无缝衔接。
(四)聚焦做实做细监督职责,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突出日常监督。拓展监督方式、前移监督关口、培植监督常态,探索推进“五单五化”工作机制,制订《日常监督工作手册》,坚持不懈强化日常监督。调整及规范“2+1”主题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监督分析、报告及追踪整改。坚持关口前移,落实苗头预防,注重发挥教育提醒、谈心谈话、责令检查、函询诫勉的作用,抓早抓小。抓住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环节,通过参加党委(党组)会议、专项督查、受理信访举报、排查问题线索、参加民主生活会、督促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等方式,加强对权力行使情况的日常监督。不断改进谈话和函询方法,深化拓展谈话函询采信结果运用,发挥谈话函询采信告知的教育激励作用。
突出监督重点。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的总目标,切实强化对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打赢“三大攻坚战”等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监督,强化对县委重大决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各级各部门破瓶颈、建机制、优环境,全力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协助开展“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认真解决服务意识冷漠、履行职责缺失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强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护航行动”,优先处置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涉企管理服务不作为、乱作为尤其是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问题。
突出容错纠错。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协助党委建立容错纠错正面、负面清单,进一步落实容错纠错机制;综合提升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能力,改进问责方式、规范问责程序,提升问责精准度;大胆容错纠错,澄清正名,规范容错纠错程序,在《融安县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的基础上,规范容错纠错程序和在案件审查调查审理中的运用;注重选取容错纠错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和宣传,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五)聚焦“四风”问题坚决正风肃纪,切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见效。
坚持常查长纠。紧盯“三类重点人”“三个重要时间节点”,抓重点、抓关键,带整体,锲而不舍督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推动化风成俗。管到关键处,紧盯关键部门,突出对主管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警示,传导责任压力,督促领导带头转作风,形成“头雁效应”。管在关键时,严守重要节点,坚持逢节必提醒,逢节必检查,严防细查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变相发放津补贴、违规收送红包和高档娱乐消费等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着眼突出问题,围绕打折扣、搞变通、喊口号等重点,深入整治及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基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持续巩固主题教育专项治理成果。紧盯党政机关二层单位、事业单位等监督“盲点”和问题易发多发领域,不断优化监督检查方式,深入查处违规吃喝、私车公养、变相发放津补贴等隐形变异问题。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畅通信访举报,持续查处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以权谋私行为。
坚持纠建并举。坚持从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入手,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对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开展“回头看”,加强分析研判、调查研究,开列正负面清单,不断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机制,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广泛宣传监督执纪问责政策理念,弘扬新风正气,引导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清正勤勉、开拓进取、真抓实干,维护党风正民风淳的良好氛围。
(六)聚焦深化政治巡察,切实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全覆盖。
强化政治监督。坚持提高政治站位,紧扣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职责使命和核心职能,突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着力查找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方面问题,督促各级党组织将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发条拧紧上足,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根基。
强化质量提升。紧扣本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目标任务,创新巡察方式方法,强化使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和“回头看”,打好监督“组合拳”,年内圆满完成全县巡察全覆盖任务。深入开展巡察质量提升行动,上线应用巡察数据管理系统,制定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度等系列规范性文件;强化巡察机构人员培训,组织巡察报告评议交流活动,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制度化水平。
强化整改落实。突出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强化责任落实,压实分管县领导“一岗双责”责任、被巡察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完善巡察整改长效机制,细化量化权责清单,建立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构协同做好巡察整改监督的工作机制;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强化共性问题集中整改,推动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深整实改、行业部门对照整改,杜绝反馈问题重复发生;对巡察整改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评估,将整改成果运用于单位考核考评,巩固提升巡察成果。
(七)聚焦构建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切实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对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后仍不知畏不知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重点查处“关键少数”、关键岗位贪腐案件,对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加大力度查处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和利用个人影响力为亲友谋取利益的腐败问题。
持续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坚持标本兼治规范化推进以案促改,深入剖析腐败问题发生特点、规律,积极查找症结,用好纪检监察建议和抄告书,督促部门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审查、评估和清理,堵塞漏洞,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发生。推行案件通报、查摆剖析、警示教育、整改建制、回访督促“一案五必须”,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治本作用。
持续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开展“清风柳州·廉洁颂”(融安篇)系列宣教活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提高党性觉悟,夯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思想根基。充分发挥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德廉思想作用,利用好大良镇“勤廉彩苑”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加强“勤廉榜样”宣传,讲好廉洁故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见贤思齐、崇德向善。加强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坚持每月通报,以案示警;利用本县查办的典型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根据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岗位分类施策,开展“一对一”“点单式”警示教育,提升教育效果。推进集警示、教育、学习、测试为一体的县级综合廉政教育基地建设,深入挖掘乡村清廉基因与文化内涵,将廉洁文化建设向基层延伸。
(八)聚焦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着力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对党忠诚教育,推动党史、纪检监察史教育常态化,坚定信仰信念信心,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能力。加强县纪委常委会政治建设,认真落实党的组织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在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做表率,在带头执行党和国家各项制度上做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做表率。
着力提升培训实效。有计划的以跟班学习、轮岗交流、以案代训等方式,安排乡镇和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分批次到委机关“上岗实战”。同时,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参与上级纪委监委的案件审查调查工作,增强干部素质,提升履职能力。持续开设“学思践悟大讲堂”,落实“主业微课堂”工作要求,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讲,纪检监察干部轮流讲,班子成员和纪检监察业务骨干全年至少授课1次以上。借助微信工作群、“清廉融安”微信公众号定期或不定期推送政策理论、党规党纪、案例分析、信访举报等业务知识,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利用“碎片”时间开展学习,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全面提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水平、执行政策水平、执纪执法水平。
着力完善考评监督。探索建立融安县纪检监察系统 “积分制”绩效考评管理办法,强化对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过程督导和成效考核,准确评价各部门的工作业绩和工作效能。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关心、关怀机制,开展好纪检监察干部家访活动,提醒干部家属当好“廉内助”,促进干部培育良好家风。建好用好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强化对职权履行情况的监督。完善制度规则,严格内部监督,以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决心和勇气,让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同志们,使命呼唤担当,奋进成就未来。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柳州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奋力谱写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我县治理现代化、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名词注释:
1.“三不”:即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2.“两个一律”:即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3.“一案三查”: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
4.“五单五化”:即通过制定任务单、开列交办单、下发通知单、提交反馈单、提出建议书,实现监督内容项目化、监督主体清晰化、监督事项精准化、监督质量科学化、监督成果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