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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监察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

来源:融安县纪委监委   作者:融安县纪委监委   发表时间:2020-09-02 16:10   分享

目    录

第一部分:融安县监察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融安县监察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监察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19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九、2019 年度预算绩效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安县监察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融安县纪委监察委属县委常委部门,融安县纪委下设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增挂牌融安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县委肩负着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党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情况,协助县委抓好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受理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监督下级党委政府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融安县纪委监委:办公室、预防宣教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

(二)融安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县纪委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发改局纪检监察组、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农业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市场局纪检监察组。

(三)融安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第一巡查组、第二巡察组、第三巡察组、第四巡察组。

第二部分:融安县监察委员会 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融安县监察委员会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融安县监察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收入总计1558.73万元,支出总计1558.7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分别增加694.57万元、694.57万元,分别增长80.37%、80.37 %。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1558.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8.73万元,占比100 %;上级补助收入1558.73万元,占比100%。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总计1558.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174.26    万元,占75.33 %;项目支出384.47万元,占24.67%;无经营支出 ;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58.73万元、1558.73 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694.57万元、694.57万元,增长80.37%、80.37 %。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58.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694.57万元,增加80.37 %。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58.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79.33万元,占8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0.38万元,占9.65%; 住房保障(类)支出51.28万元,占3.29%;卫生健康支出67.66万元,占4.34%,公共安全支出占10.08万元,占0.6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46.23万元,支出决算为1558.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涉及项目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住房保障(类)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安全支出;二是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769.61万元,支出决算为1279.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事变动、人员调入.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 83.03万元,支出决算为15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事变动、人员调入。

3.卫生健康支出财政对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基础医疗保险(项目)年初预算为50.61万元,支出决算为67.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事变动、人员调入。

4.住房保障支出(类)财政对住房公积金补助(款)财政对住房公积金补助(项)年初预算为42.99万元,支出决算为5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事变动、人员调入。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74.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60.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 214.25万元,主要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 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 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87万元,支出决算为8.33万元,完成预算的32.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38.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完成预算的6.51%。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84万元,下降18.0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决算减少0.79万元,下降8.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5万元,下降76.09%。

     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经费支出逐年递减趋势。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万元,占 96.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3万元,占3.96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8万元。主要用于加油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等 。2019年,机关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3万元。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3万元。主要用于国内上级来访团组的公务接待。2019 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0个、来宾98人次。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2019年均无政府性基金项目。

九、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资金共220.4万元,其目资金金额超过20万元的项目共三个,涉及资金170万元,作为预算绩效管理试点项目,按要求填制《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及《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并上报财政部门,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附件5







融安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2019年度

填报单位:

融安县监察委员会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评价标准

分值

得分

投入

目标设定

目标的明确度

是否将目标细化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细化:3分;不够细化: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3

3

资金落实

其他配套资金到位率

其他配套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配套资金/计划到位配套资金×100%

到位率100%:3分;到位率90-100%:2.5分;到位率80-90%:2分;到位率70-80%:1.5分;到位率70%以下:1分;到位率70%—60%:1分;到位率60%以下:0分

3

3

资金到位及时性

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及时到位:3分;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1-2分;未及时到位并影响项目进度:0-1分

3

3

过程

业务管理

组织管理制度健全

是否制定本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是:4分;否:0分

4

4

是否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

健全项目管理制度:4分;不够健全: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4

4

制度执行有效性

项目合同、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齐全并归档:4分;不够齐全或不归档: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4

4

项目质量可控性

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

采取了并有效:4分;采取了但效果不佳:2-1分;没采取:0分

4

4

财务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是否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是:3;否:0分

3

3

资金使用合规性

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政管理制度等:3分;基本符合:2分;有违反现象:0分

3

3

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完整:3分;不够完整:酌情扣分;无:0分

3

3

是否符合项目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支出与项目批复(合同)相符,3分;基本相符:2-1分;有较多不符合现象:0分

3

3

财政预算支出进度

财政预算支出进度=实际使用财政资金金额/财政预算资金金额×100%

财政预算支出进度95%以上:8分;每下降5%扣1分,扣完为止

8

8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评价标准

分值


产出

产出数量

实际完成率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按时完成任务10分,每下降5%扣2分。

10

10

产出质量

质量达标率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视线程度

采取了并有效:20分;采取了但效果不佳:10分;没采取:0分

10

10

时效指标

完成及时率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资金及时拨付到位20分,不按时拨付有拖欠现象10分

10

10

效益

经济效益

产生的经济效益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者间接影响

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

10

10

社会效益

产生的社会效益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者间接影响

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

5

5

生态效益

产生的生态效益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保护所带来的直接或者间接影响

按生态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

5

5

满意度情况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90%(含)以上计10分;80%(含)-90%,计8分;70%(含)-80%,计6分;60%(含)-70%,计

5

5















合计





100

10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9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4.25万元,比2018年增加30.14万元,增长16.37%,增长原因是人事变动,人员增加,对应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81万元,其中:货物支出10万元、工程支出138.81万元、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年末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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