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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2024-07-30 18:00 分享
日前,经融安县委批准,融安县纪委监委对融安县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韦勋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韦勋海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服务群众意识淡薄,在受委托管理村集体资金及项目方面不作为、慢作为,漠视群众利益;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款项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韦勋海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九大,乃至二十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融安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融安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韦勋海开除党籍处分;由融安县监察委员会给予韦勋海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