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融水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作者:龙洁茹 发表时间:2022-01-07 18:30 分享
“关于群众反映你在二级公路征地过程中,私自将补偿款转给赵某某并收取好处费的问题,经调查核实,目前未发现此类问题。现予以澄清。”
近日,融水苗族自治县某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韦某某收到该县纪委监委送达的《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函》。
“感谢县纪委监委,你们为我澄清事实,我再也不用背负污名做事了。我要挺起腰板做事,我要用心、用情、用力地为群众服务,奉献社会。”韦某某边读《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函》,边感激地对送函的纪检监察干部说。
原来,在2021年6月的一天,该镇某村村民黄某在网上留言,并向纪委监委机关反映该镇韦副镇长在二级路征地过程中,办事不公平,私自将补偿款转给他人,而且还收取好处费。收到举报件后,该县纪委监委立即组成调查组,通过现场核查、报表查证、问卷调查等方式,对黄某所举报的事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证,黄某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绝不能让失实检举控告,打击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任何时候纪检监察机关都要敢于、勇于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事实、主动正名,让他们挺直腰杆干事创业。”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干部、群众依法有序地进行信访举报,营造良好的干部干事创业环境。为此,该县纪委监委决定通过书面澄清方式,为韦某某澄清正名,让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他卸下思想包袱,解开心结,进一步激发其干事创业的激情。
2021年以来,该县纪检监察机关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主线,紧扣“系民心听民声纾民困”为主题,积极探索为受到不实信访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的工作途径,努力做好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同时,对无事生非、歪曲事实、造谣诬告、恶意诽谤他人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消除干部后顾之忧,切实发挥澄清正名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目前,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县本级失实检举控告澄清2件3人次,乡镇1件1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