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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监督】融水:阳光监督惠及“两省(区)一屯”苗胞

来源:融水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作者:龙林智   发表时间:2023-07-22 18:00   分享

“小河边的民族团结广场快做成了,有1000多平方米呢,今后我们过年过节集会吹芦笙,跳民族团结舞再也不愁没有地方啦!”7月9日晚,在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杆洞乡党鸠村乌英苗寨的阳光监督站,桂黔两省(区)的苗族同胞喜不自禁地对回访的纪检监察干部说。


乌英苗寨位于乌嘎河段两边,地跨桂黔两省(区),分辖于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杆洞乡党鸠村和贵州省从江县翠里乡南岑村,全寨有145户共724人,其中广西籍104户527人,贵州籍41户197人。多年来,由于河水冲刷,导致水土流失严重,危及苗胞的生产生活及生命财产安全,群众看在眼里,急在心上。如是,阳光监督站收集群众意见,多次将此情况向相关部门反映,希望得到解决。在阳光监督站、县乡纪委的努力下,2020年11月,乌嘎河生态河堤综合项目建设工程得以确立,给两省(区)苗胞们吃了定心丸。


“项目是确定了,但雷声大,风声急,没见下雨呢!”2021年8月,乌英苗寨阳光监督站监督员、南岑村党总支部副书记潘永雄调侃地对融水县纪检监察干部说。此工程总投资1100多万元,沿乌嘎河、乌英河两岸1.8km进行整治。目的是为增强沿线岸坡的抗冲能力,保护两岸岸坡的稳固,防治水土流失,让民族村落得到保持与改造、村民生产生活水平得到改善和提升,助力乡村振兴。


“小河治理既防止水土流失,又确保群众住房的安全,是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必须要高度重视,让小河流治理早日落地见效,不断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融水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吴世华坚决地说。在小河流治理中,要严格按设计方案,打造具有两省(区)苗族特色的步道、水车、凉亭等景观,让民族文化元素融入其中,以此传承和保护民族村落,促进民俗旅游,增加群众收入。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充分发挥阳光监督站的作用,既要监督工程的进度、质量,又要监督群众的土地出让、工作配合等,以最大的能力推进工作。”党鸠村党总支部书记梁成张满怀信心地说。


如今,在阳光监督站的监督下,乌英建成苗族亮布广场、民族风雨楼、苗家便民桥、人畜安全饮水增容池,民族团结广场初见成效,生态河堤综合项目治理前期工程已在有序建设中,惠及两省(区)苗胞,打通了困绕苗胞多年来难以实现梦想的“最后一公里”;乌英创新了“1+10”监管模式,即1个党员户带动10户群众,协调邻里和谐相处等,确保问题不出门、纠纷不出组、矛盾不出寨,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乌英创建了家庭家教家风积分兑换站,让移风易俗、巷道清洁、家庭小院、乡村治理等得到改观,迎面而来的是清洁的巷道、美丽的庭院、简朴的婚宴等一道道亮丽的风景。还以积分为标准,在全寨中评选出爱党爱国之家、民族团结之家、孝贤之家等“八大之家”。为此,乌英苗寨先后获得“中国传统村落”“广西特色民族村寨”“柳州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屯”和“贵州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等称号。一条条家风家训、一张张珍贵荣誉、一个个亮丽风景……吸引众多中外游客前往观光、旅游,成为桂黔两省(区)周边苗家侗寨乡村振兴的样板村、示范点。


近年来,融水县以监督为主线,创建了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为站长,委员为副组长的阳光监督站,并在自然屯设立示范点,对农机购置补贴、养老金补贴、低保补贴及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实施落实等惠民惠农政策及干部作风进行监督。对于资金、项目、作风等落实不到位、服务力不满意等问题,将形成材料上报纪委,确保惠民惠农政策及干部作风能在阳光下运行,防止“微腐败”的发生。还对村屯群众的邻里纠纷、道路建设、排污取水等工作,进行处理、登记,能现场解决的马上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向相关人员或部门汇报,并跟踪督促办理结果,确保群众的问题得到及时的解决,助力清廉乡村建设。


目前,融水县创建阳光监督站8个,收集到群众的问题建议100多条,现场解决70多条,转给相关部门解决30多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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