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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聚焦“三个强化” 抓实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专项整治

来源:融水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作者:滚阳光   发表时间:2023-07-28 18:00   分享

今年以来,融水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用好“部门联合”、“室组地”联动的协同机制,以聚焦“三个强化”为抓手,抓实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该县紧盯工程建设重要岗位、重要环节,紧盯八种情形的整治重点。出台《融水苗族自治县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各级各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结合本单位实际狠抓工作落实。及时成立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挂任领导小组组长,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政府办副主任挂任副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督促发改、财政、住建、交通、水利、审计、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单位守土尽责,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是强化自查自纠。该县围绕“八种情形”,通过召开会议、排查问题等多种形式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督促各级各部门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查找差距与短板,强化整改与落实,要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填写《融水苗族自治县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自纠自查表》300份,组织开展集中督导检查24人次,发现问题17个,下发反馈单17份,建议单17分,及时督促各级各部门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三是强化办案震慑。该县认真排查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线索。紧盯重要环节,紧盯“关键少数”,瞄准“八种情形”,强化责任落实,整合监督力量,着重从项目申报、招投标、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等环节,找准监督切口,强化监督质效,严肃查处并通报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强化案件查办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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