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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强化“三资”监管 守护群众“钱袋”

来源:融水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作者:周赞莲   发表时间:2024-08-30 22:50   分享
“长城皮卡车、洗衣机、空调、电脑……我们都建立台账,一一登记在册,并录入全国统一清产核资监管系统,防止因人员变动而导致资产流失。”近日,在融水苗族自治县拱洞乡高武村,现任第一书记谢勇指着“驻村工作队员离任物品移交登记表”,对督查的该县纪检监察干部说。

今年以来,融水县纪委监委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主线,通过设立对公账号、推广物品登记、创新监管制度等形式,加大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力度,以严的态度、严的标准、严的举措,守护群众的“钱袋子”。

设立对公账号,防止资金私存。该县充分发挥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通过现场了解、问卷调查、账目核算等形式,督促农业农村、财政、审计等部门人员对集体账目管理进行“零距离”监督,对于出现存入个人账户或将现金暂作私用的情况,及时给予提醒或批评教育等,在源头消除廉政风险。要求村(社区)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设立对公银行专户,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推进村民民主理财,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推广物品登记,防止资产流失。针对农村集体资产问题,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建立责任、监督、负面等清单,对集体房产和电脑、空调、桌椅等物品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管理,推动农村集体“三资”底数清、账目清。同时,利用乡村振兴大数据监督平台,填报资产相关数据,实现动态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创新监管制度,防止“三资”浪费。该县出台整治农村集体“三资”微腐败问题专项行动方案,围绕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经济合同不规范等问题,联合组成专项综合监督检查组,通过提级监督、专项巡察、建章立制“点线面”结合的方式,对农村集体“三资”进行全覆盖、全链条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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