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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的通报

来源:融水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作者:   发表时间:2021-10-21 18:13   分享

    融水镇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曹向科,融水镇中学副校长韦光慰违规接受宴请的问题:2020年6月,为感谢融水镇中学领导班子减免其本学期商店承包租金以及谋求在下一学期降低租金,学校商店承包商黄某某打电话给韦光慰和学校工会主席路某高(另案处理)邀请学校领导班子吃饭。2020年6月26日晚,黄某某在金芦笙大酒店三楼“芦笙阁”包厢设宴,包括学校领导班子以及黄某某的家人朋友共十余人参加。饭后,应黄某某邀请曹向科、韦光慰等人又移步到“名人红馆”KTV唱歌。当晚所有消费共1850元均由黄某某支付。

曹向科、韦光慰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2021年9月1日,曹向科、韦光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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