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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县通报3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来源:融水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作者:   发表时间:2022-01-21 18:00   分享

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城北小学原后勤主任杨琮醉驾问题。2020年7月1日晚,杨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属醉酒驾驶。2020年11月24日,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对杨琮作出不起诉决定。2021年2月8日,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杨琮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1年12月17日,杨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


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红光村原党支部副书记周红星醉驾问题。2020年11月11日晚,周红星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属醉酒驾驶。2021年5月12日,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周红星作出罚款人民币6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2021年6月11日,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决周红星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2021年9月16日,周红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融水苗族自治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商业股股长唐湘酒驾问题。2021年1月5日晚,唐湘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属酒后驾驶。2021年1月6日,融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唐湘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行政处罚。2021年9月17日,唐湘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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