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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县扶贫开发办公室项目股原副股长李荣民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融水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作者:   发表时间:2020-06-19 15:35   分享

日前,经中共融水苗族自治县委员会批准,融水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对融水苗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项目股原副股长李荣民(四级主任科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李荣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红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李荣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搞权钱交易,图谋私利,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廉耻,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融水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会研究并报中共融水苗族自治县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李荣民开除党籍处分,由融水苗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并对其违纪违法所得进行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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