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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融水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作者: 发表时间:2021-03-30 09:00 分享
现将近期查处的贾志彬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通报如下:
贾志彬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2010年至2018年在融水县洪水乡、香粉乡担任党委政府领导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5万余元。贾志彬无视党纪国法,利用党和国家赋予的权力,收受他人好处费,损害了党、国家和群众利益,应从严处理。2021年3月26日,贾志彬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