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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93期>市委第二提级巡察组向融水县检察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融水检察   作者:   发表时间:2021-05-14 17:00   分享

市委第二提级巡察组向融水县检察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2021年5月14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工作安排,2021年5月14日上午,柳州市委第二提级巡察组向融水县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巡察办主任杨桦出席反馈会议,并就如何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提级巡察组常务副组长廖爱好代表巡察组分别向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雄彪和县检察院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陈雄彪主持反馈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表态讲话。


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2月31日,市委第二提级巡察组对县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之后,县委召开会议专题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有关领导对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等提出明确要求。

廖爱好指出,县检察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聚焦法律监督职责,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和“十大业务”工作,在促进公平正义、保障和谐稳定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作出一定贡献。但在巡察中发现县检察院党组在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主要是表现在落实落细党中央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够彻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待加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有差距;巡视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


廖爱好代表巡察组提出三点意见建议。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检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高标准推行案件办理精细化,全面提升法律监督工作水平。二是全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严肃财经纪律,针对不同部门和岗位存在的廉洁风险,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三是突出党建引领,进一步夯实党建基础。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进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发挥基层党组织堡垒作用,重视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健全激励机制。

杨桦主任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讲政治。提高认识,严肃纪律,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制定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抓整改,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整改工作的政治责任,迅速行动抓整改,做到真改、实改。二是要讲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县检察院党组要把整改总的主体责任承担起来,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对整改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要讲规矩、守纪律,加强沟通协调,搞好团结协作。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健全监督管理制度,扎牢制度笼子。严格坚持整改销号制度,对照整改措施逐条审核,做到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审核把关才能正式销号。三是要讲实效。围绕巡察反馈指出的重点事、重点问题,即时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坚决杜绝避重就轻、点到为止。

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雄彪代表县检察院党组向市委第二提级巡察组作表态发言时表示,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县检察院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县检察院党组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整改责任,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召开专题会研究,列出问题清单、细化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具体措施,逐项抓好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坚持统筹兼顾,把落实巡察整改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和做优做强做实做好“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结合起来,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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