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融水县委巡察办 作者: 发表时间:2021-10-12 10:35 分享
根据县委部署安排,2021年10月11日至11月30日,开展中共融水十五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乡村振兴局等3个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开展县委第一轮巡察工作。
二、巡察方式、任务分工
成立3个巡察组开展第一轮巡察工作。任务分工如下:
第一巡察组
组 长:杨成荣 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
副组长:韦 璠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级调研员
廖 铁 县审计局四级调研员
负责巡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二巡察组
组 长:廖爱好 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
副组长:卢雪娟 县纪委监委四级调研员
韦日定 县卫生健康局二级主任科员
负责巡察县乡村振兴局。
第三巡察组
组 长:黄国荣 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
副组长:吴自有 县纪委监委二级主任科员
杨 桦 县委巡察办二级主任科员
负责巡察县水利局。
三、受理信访范围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本次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
四、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在各被巡察单位办公地点设置巡察信箱和接访点,由巡察组直接管理,在工作日时段(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接受群众来信来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如实反映领导干部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特此公告。
附件:中共融水十五县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安排表
中共融水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