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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融水县文档组   作者:融水县财政局   发表时间:2020-09-05 08:45   分享

目    录

第一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县纪委与县监察委合署办公,实行两个机关一套人员的工作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职能,接受市纪委监察委和县委领导。

(一)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当的纪律检查工作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二)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以及各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三)负责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表彰抓党风党纪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四)会同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以及各镇党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考察各镇、部门纪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人选,负责纪委监察局派驻、派出(党组、党委)纪检监察机构干部的提名,并会同组织部门考察;配合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会同县委组织部对全县科级干部廉政情况进行考察;

(五)监察委员会依照国家监察法的规定改造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犯罪进行调查;

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做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二、机构设置

县纪委监察委共设9个内设机构和10个派驻(出)机构。分别为:办公室、预防宣教室、信访室、党风政监督管理室、案件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派出县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


    第二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    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计1481.2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各增加317.24;增长27%。增加原因:增加人员调入、纪委大门建设及门卫室配套设施、巡察专项经费、办理留置案经费、信息指挥中心系统建设、预算调剂安排办公室搬迁费用、大案要案经费及区下达纪检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总计1452.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2.18万元;占 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463.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4.62万元,占79%;项目支出308.65万元, 占21%;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79.87万元。与 2018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17.23 万元,增长27%。增长原因说明:增加人员调入、纪委大门建设及门卫室配套设施、巡察专项经费、办理留置案经费、信息指挥中心系统建设、预算调剂安排办公室搬迁费用、大案要案经费及区下达纪检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63.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与 2018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28.33万元,同比增长29%。增长原因说明:增加人员调入、纪委大门建设及门卫室配套设施、巡察专项经费、办理留置案经费、信息指挥中心系统建设、预算调剂安排办公室搬迁费用、大案要案经费及区下达纪检经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根据公开表格作表述)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63.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195.54万元, 占81.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8.82万元,占8.9%;卫生健康(类) 支出65.53万元,占4.4%;住房保障(类)支出73.38万元,占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854.67万元,支出决算为1463.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842.78万元,支出决算为1034.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调入、纪委大门建设及门卫室配套设施、巡察专项经费、办理留置案经费、信息指挥中心系统建设、预算调剂安排办公室搬迁费用、大案要案经费及区下达纪检经费。

2.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9.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调入、纪委大门建设及门卫室配套设施、巡察专项经费、办理留置案经费、信息指挥中心系统建设、预算调剂安排办公室搬迁费用、大案要案经费及区下达纪检经费。

3.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发放抽点事业人员绩效。

4.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几件监察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纪委大门建设及门卫室配套设施、巡察专项经费、办理留置案经费、信息指挥中心系统建设、预算调剂安排办公室搬迁费用、大案要案经费及区下达纪检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1.77万元,支出决算为77.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调入。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49万元,支出决算为0.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完成年初预算数。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属于随机发生事件,故无年初预算。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退休人员死亡,属于随机发生事件,故无年初预算。

1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8.5万元,支出决算为34.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1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810.07万元,支出决算为3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编制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时,将元为单位的金额输入成万元单位,导致年初预算增大。

12.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1.06万元,支出决算为73.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公积金基数调整,金额增大故决算也增大。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根据实际情况作表述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4.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63.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14.38万元、津贴补贴3.38万元、 奖金372.6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1.3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5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0.8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96万元、住房公积金73.3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38万元、抚恤金38.89万元、生活补助12.0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49万元;

公用经费91.36万元,主要 包括:办公费11.44万元、水费0.11万元、电费1.80万元、邮电费4.57万元、差旅费4.57万元、维 修(护)费0.65万元、会议费3.59万元、培训费2.48万元、公务接待费1.66万元、工会经费5.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8.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96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根据实际情况作表述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33万元,支出决算为10.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6万元,占10.17 %。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

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原因说明:无年初预算,无当年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8.6万元,支出决算为7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原因说明。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原因:无当年购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8.6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

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8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1.66万元,支出决算为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原因说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原因:当年无接待。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6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支出。2019 年共接待国内批次20次、接待人数共计100人。

    八、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计 0万元。与 2017 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支出情况为:无。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其中:无。

 1.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款)费用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0个,涉及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 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36万元,比 2018年减少60.57万元,减少40 %,减少原因:2019年有未使用完且不结转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公务用车2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 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 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 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 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 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 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 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 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 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 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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