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江镇斗江社区党支部原委员曹水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2013年,曹水平在担任斗江镇斗江社区党支部委员期间,纪法观念淡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隐瞒其在县城购买商品房的事实,以斗江社区甘洞屯本人老房子申请危房改造,并获得国家危改财政补助资金8000元。2020年8月,曹水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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