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三江县委巡察办 作者: 发表时间:2020-10-12 10:10 分享
根据县委部署安排,2020年10月14日至2020年12月14日,开展三江县委第十二轮巡察。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本轮巡察对象为县委办公室[县委机要局(县国家密码管理局)、县国家保密局、县档案局、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委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县新闻出版局)、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侨务办公室)、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县史志研究室、县档案馆、县工商联、县公安局等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第五次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及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标尺,坚决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三个重点”,盯住“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扎扎实实开展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工作,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推动全县改革发展,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三、巡察方式、任务分工
成立4个县委巡察组,以“一托N”的工作方式开展巡察。
四、受理信访范围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以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本轮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
五、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在各被巡察党组织办公地点设立巡察信箱,并设立信访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在工作日时段(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接受群众来信来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如实反映领导干部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特此公告。
中共十四届三江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工作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