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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三江侗族自治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三江县纪委监委   作者:   发表时间:2020-04-13 16:20   分享

忠诚担当履职 坚守初心使命

为侗乡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三江侗族自治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49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三江侗族自治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柳州市纪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县委十四届十次全会会议精神,回顾2019年工作,部署2020年工作任务。会前县委常委会审议了县纪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对今年工作作出部署。刚才,邝驱同志作了讲话,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党委鹿心社书记在自治区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市委郑俊康书记在柳州市纪委十二届九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把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提出了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县委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担当有力,坚定不移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牢把握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职责,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以贯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正风反腐惩恶,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明责履责,“两个维护”政治任务落实更加有力

坚决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重大政治责任。一是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出台《关于落实监督第一职责的实施意见》,积极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督促各级党组织深入推进政治建设。深入开展“政治建设六项重点任务”监督检查,对全县15个乡镇、44个县直有关单位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巡视巡察整改、市委“四个年”活动、县委“四大战役”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先后对15个乡镇、22个责任单位开展专项督查3轮,对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反馈,并下发整改建议书15份,推动上级党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二是推进同级监督常态化。探索执行专报制度,根据各级反馈问题和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专报形式,点对点报送县委主要领导。2019年,向县委报送专报12份,有力推动县委扛起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向县人民政府党组发送纪律检查建议书2份,推动建立扶贫、涉农资金预算执行进度通报约谈制度、防止扶贫资金闲置等管理办法。建立完善政治生态评价机制,定期分析研判全县政治生态状况,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19人次。开展县委管理干部廉政档案全覆盖活动,定期梳理县委管理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情况,共为513名县委管理干部政治素质“画像把脉”。三是推进巡察监督规范化。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和要求,明确政治巡察标准,通过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等方式,提升政治巡察监督效果。2019年,组织开展4轮常规巡察,4轮专项巡察,巡察党组织142个,发现问题919个、问题线索59条,实现主责部门、乡镇党委、村党组织三个100%全覆盖。同时,认真抓好中央第二巡视组对广西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问题整改工作,对涉及县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的2个方面4个问题,制定了38条整改措施,并全部完成整改。

(二)坚持深化改革,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更加深入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要跟上”的重要要求,一体推进“三项改革”,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一是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聚焦理清责任“链条”,拧紧责任“螺丝”,协助县委出台《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方案》等6项制度文件,加强各级党委对反腐败工作的全过程领导。坚持乡镇纪委书记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的提名和考察以纪委监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2019年对4个乡镇纪委书记、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提名考察。探索推进县纪委监委统一指挥调度,各乡镇纪委协调联动的“捆绑式”监督机制,打破乡镇界限,通过开展指定监督、联合监督、交叉监督,形成强大监督合力。2019年,乡镇立案84件、同比增长12%,结案6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9人。二是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严格遵循中央的顶层设计,认真执行《监察法》及上级纪委监委下发的系列配套制度规定。结合实际,完善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方面制度规定,建立健全监察机关与公检法等联席会议制度,健全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和案件线索移送机制,促进纪法贯通和法法衔接。2019年,县监委对各类职务违法、犯罪立案25件,给予政务处分29人,采取留置措施并移送检察院起诉2人。三是深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制定《关于深化三江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三江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调整方案》等文件,明确赋予派驻机构一定监察权,加强对县属国有企业、县管学校的监督管理,派驻监督体制机制逐步完善,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不断提升。2019年,11个派驻机构立案3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人、采取组织措施28人。

(三)坚持标本兼治,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更加巩固

坚持铁腕治腐、以案促改,使不敢腐的震慑、不能腐的笼子与不想腐的自觉实现同向、同步、同进。一是强化铁腕治腐,提升“震慑力”。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把严查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的腐败案件作为“重点事”,严肃查处了县委办原副主任兼县征地办主任吴军东、县科协文联原临聘会计唐嘉彤等一批有影响力的违纪违法案件。对在脱贫攻坚等工作中履职不力的32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处理,不断强化震慑效果。2019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各类问题线索270件,立案14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1人,涉及科级干部22人,采取留置措施2人,移送检察机关2人。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处理247、94、15、23人次,占比为65.2%、24.8%、4%、6.1%,做到惩处极少数、管住大多数。二是坚持以案促改,增强“约束力”。坚持把“以案促改”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及时总结剖析典型案例,摸清真实情况,查找腐败成因和制度漏洞,精准运用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结果,给县住建局、县发改局等42个单位发出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72份,督促相关单位党委(党组)及时修改完善相关制度。加大典型案件通报力度,全年通报各类违纪违法案例16批次26个典型案例。协助县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并督促案发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问题产生原因,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解决一批问题”的效果。三是强化警示教育,提高“免疫力”。充分发挥民族特色优势,通过侗戏、侗族耶歌、侗族农民画等“侗味”十足的形式开展廉政教育宣传,构建形成“廉政教育+民族文化”的警示教育“侗廉文化”新格局。2019年,组织开展“民族传承•清风廉韵”主题廉政文化侗戏汇演17场次,编印“侗画说廉”宣传册8000本,拍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1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72场次3800 余人次,接待73个单位1886人到县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党风廉政宣传信息被中央、自治区、市级等媒体采用107篇次。

(四)坚持问题导向,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更加凸显

围绕“六个聚焦”和“六项行动”,突出“抓系统、系统抓”,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提升年活动,以“小专项”推动“大专项”,真刀真枪抓专项治理。一是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一县一策”。紧盯影响“四大战役”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工作作风突出问题,制定《关于强化扶贫领域“四大战役”监督职责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深挖了一批问题线索,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例,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护航脱贫攻坚。2019年,全县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35件,立案6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5人,约谈52人,诫勉谈话24人,通报12批次22人。二是深挖涉黑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建立联席会议、线索排查会商、线索双向移送反馈、线索全程管理等制度,找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结合点。深化“签字背书”制度,加大问题线索排查力度,深挖彻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2019年,共收到相关成员单位移送线索23条,落实签字背书52份,完成逐案过筛26件,立案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三是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聚焦群众操心事烦心事,对涉及扶贫、教育、医疗、食品安全、社会治理等14个具体任务进行集中整治,通过日常监督、跟踪督改等方式,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先后分2批在县级媒体公布8项整治成果,集中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同时,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及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一桌餐”等专项整治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组织开展了公车私用、酒后驾驶、公务接待、违规操办宴席、违规接受宴请、违规报账等6个专项行动,共发现问题线索35条,转立案24件。

(五)坚持固本培元,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精气神不断提振

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抓好自身建设,全力锻造纪检监察铁军。一是强化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扣主题主线,创新开设“夜课堂”,通过领读领学、重点发言、研讨交流等形式,深学深悟《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内容。强化红色教育,先后组织党员干部赴桂林市兴安县红军长征突破湘江烈士纪念碑园、林溪镇科马界党史教育基地接受革命精神洗礼,提高党性修养。2019年,县纪委常委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15次,开展主题教育集中学习8次、举办读书班2天。二是强化能力建设。举办专题培训,分2期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到西南交通大学专题学习业务知识。邀请市领导及“本土”业务骨干开展业务培训,活用《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讲义汇编》三大本开展视频教学等,实现能力素质大幅提升。坚持畅通渠道和严把入口相结合,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从其他党政机关选拔优秀人才9人,新招录7人。三是强化内部监督。完善自身建设制度,明确规范公务出差审批、财务管理、请示报告等19个方面工作,从严管理机关干部。以查理想信念、查业务素质、查工作实效、查整改提高“四查”为抓手,开展“担当实干、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作风建设活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任务依然艰巨,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一是有的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识不强,落实主体责任虚化、弱化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二是对“一把手”的监督力度还不够,个别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四风”问题禁而未绝;三是扶贫领域职能部门发现问题线索途径较为单一,移送问题线索质量不高、可查性不强;四是派驻(出)机构探头作用发挥不明显。

二、2020年主要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柳州市纪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坚守初心使命,忠诚担当履职,创新实施“12345”工作模式,打造“清风廉韵•侗廉三江”一个廉洁文化精品;擦亮“问政于一把手”“问廉于百姓”两张监督名片;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深化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等三项重点工作;做好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化政治巡察、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等四篇文章;努力实现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肯定、组织认可、社会满意、干部守纪、群众点赞”的五个最终效果,为三江决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一)聚焦党的政治建设,在强化政治监督上下功夫

坚持思想引领。突出政治机关职能定位,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牢政治方向,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及当前重点工作难题,边实践边学习,学深悟透,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

严明政治纪律。把践行“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职责,落实好对标看齐之责、贯彻落实之责、督促检查之责,体现政治担当。持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批示中指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紧盯对上级党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等突出问题。

加强政治监督。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负责、守责、尽责。聚焦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任务加强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尽锐出战、善作善成。优化完善政治生态评价机制,准确查找政治生态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相关党组织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改措施,切实维护和净化政治生态。聚焦权力正确运行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严格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做到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

(二)聚焦决胜脱贫攻坚,在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上下功夫

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持续完善专项治理“6+2”工作机制,提升打造“一县一策”,紧盯县里的权、乡村的情、村里的点,实施“一把手”“三精准三落实三保障”等专项行动,加强监督脱贫攻坚工作,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巩固深化“抓系统、系统抓”工作,开展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专项治理,督促扶贫职能部门加强对易安项目资金监管,确保易安项目资金安全高效。

持续深化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始终保持“惩腐打伞”力度,加大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力度,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认真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紧盯管党治党不力、打击惩治不力、行业监管不力等问题,从严查处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一步健全与政法系统的信息沟通、同步介入、核查反馈等机制,强化扫黑除恶的工作合力。

持续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所急所忧所盼,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从严查处教育就业、卫生医疗、住房养老、社保低保、生态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督促推动有关部门继续开展集中整治,适时开展“回头看”,以解决问题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强化对典型案例的督促整改,推动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促进深化改革、建章立制。

(三)聚焦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上下功夫

深化监督协调联动机制。健全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完善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强化决策执行、评估、监督,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探索推进“五单五化”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有效协调、形成合力。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领导的工作意见,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和指导,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深化派驻机构规范化建设,制定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和派驻机构考核办法,加强对派驻机构考核。推动纪检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完善乡镇监察工作运行模式和管理制度。

深化执纪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中央、自治区新出台的法规制度,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整合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法规制度,完善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健全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构建“铁案工程”,对所有涉嫌违纪、违法、职务犯罪的问题一体进行审查调查。完善与公检法等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

(四)聚焦关键重点,在发挥专责监督上下功夫

突出“关键少数”监督。聚焦“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和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等腐败易发高发领域,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积极、严肃、具体履行职责。完善任职回避、定期轮岗、离任审计等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督促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合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问题突出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党组织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强化专项监督。强化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打赢“三大攻坚战”、优化营商环境等中央、自治区、柳州市重大决策落实情况监督。突出对生态立县、旅游富民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对扶贫资金“动脑筋”“伸黑手”等突出问题,严肃问责。强化信访监督,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定期筛选分析,前移监督、做实监督。

突出容错纠错。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协助党委建立容错纠错正面、负面清单,落实容错纠错机制,不断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当干部必作为、让干部敢作为、促干部想作为、使干部受监督”的良好氛围。改进问责方式,规范问责程序,依规依纪依法实施精准问责。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督促各级党组织、各级领导班子监督关口前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规范村务监督工作。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权限和监督机制,建立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线索处置制度,强化乡镇纪委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发挥村党组织监督作用,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推动基层干部廉洁公正地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

(五)聚焦作风建设,在正风肃纪上下功夫

坚持常抓不懈。锲而不舍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发力纠治“四风”突出问题,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带头转变作风,形成“头雁效应”。深入治理贯彻上级党委和县委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大力整治为官不为、为官不力,强化“政绩工程”“面子工程”专项整治监督,大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坚持问题导向。把监督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坚守重要节点,紧盯党政机关二层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乡村基层等薄弱环节,严防细查私车公养、变相发放津补贴、违规收送红包和高档娱乐消费等易发多发问题,及时发现和甄别“一桌餐”“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问题,严肃查处收受名贵特产或特殊资源类礼品的行为,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进一步畅通网络、手机等群众举报渠道,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督查、“大数据”核查等方式,不断提高监督实效。

坚持纠建并举。坚持从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入手,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对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开展“回头看”,加强分析研判、调查研究,开列正负面清单,不断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机制,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广泛宣传监督执纪问责政策理念,弘扬新风正气,引导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清正勤勉、开拓进取、真抓实干,维护党风正、民风淳的良好氛围。

(六)聚集党内监督,在深化政治巡察上下功夫

深化“政治体检”。坚持提高政治站位,紧扣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职责使命和核心职能,统筹安排好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巡察“回头看”等,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以及违反党的六项纪律等方面问题,督促各级党组织将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发条拧紧上足,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根基。

强化质量提升。紧扣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目标任务,创新巡察方式方法,推进巡察与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协同配合,打好监督“组合拳”。年内对 21家县直单位、1个社区党组织开展2轮常规巡察,配合市委开展1轮专项巡察,结合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县本级重点工作任务开展1轮专项巡察,圆满完成县巡察全覆盖任务。深入开展巡察质量提升行动,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制度化水平。综合运用函询、初步核实等处置方式,依规依纪处置巡视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

强化整改落实。有效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建立健全“一分析、一通报、一督办”工作机制,加强巡察综合情况分析研判,加强共性问题通报,加强重点问题线索督办,推动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深整实改、行业部门对照整改,杜绝反馈问题重复发生。实施“问题销号”专项行动,把中纪委调研组反馈问题作为首要整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跟踪督查,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地,确保整改到位。建立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构协同做好巡察整改监督的工作机制,完善整改情况报告制度,细化量化权责清单,对巡察整改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评估,巩固提升巡察成果。

(七)聚焦“后半篇文章”,在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上下功夫

着力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对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十九大以后仍不敬畏不知止的,坚决严肃查处、严加惩治,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重点查处“关键少数”、关键岗位贪腐案件,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开展建设工程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查处各类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严肃查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侵吞国有资产和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加强土地、规划、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监督,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和利用个人影响力为亲友谋取利益的腐败问题。

着力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把调控权、审批权、执行权、监管权关进制度的笼子。扎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坚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深入剖析腐败问题发生特点、规律,积极查找症结,用好纪检监察建议,堵塞监管漏洞,扎紧制度笼子,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发生。推行案件通报、查摆剖析、警示教育、整改建制、回访督促“一案五必须”,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治本作用。

着力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突出民族特色文化,创新廉政教育载体,通过“以戏说廉”“以画传廉”“以歌养廉”“以款劝廉”等方式,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警示教育,使正直、为民、清廉的理念在基层干部中潜移默化、成风化俗。以“崇廉耻贪、敬勤爱廉”为核心,新建县廉政教育基地,打造乡镇廉政文化公园和村级廉政教育示范基地,以廉政建设文化实效助推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正向激励、树立榜样标杆与反面警示,抓典型案例剖析,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

(八)聚集自身建设,在锻造纪检监察铁军上下功夫

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对党忠诚教育,推动党史、纪检监察史教育常态化,坚定信仰信念信心,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能力。加强县纪委常委会政治建设,认真落实党的组织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在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带头执行党和国家各项制度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强化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加强能力素质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采取理论教学+实战模拟、业务培训+党性教育、自主培训+委托办班、岗位练兵+技能比武“4+”培训模式,提高执行政策水平、执纪执法水平、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切实增强纪检监察队伍专业化素养。开展“培训月”活动,由委机关业务骨干作专题培训,通过以案说法、以案代训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培训实效。常态化开展“夜课堂”,通过联系实际学、研讨交流学等方式,加强学习党纪法规,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本领。

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各项制度规定,加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培养,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坚持严字当头、刀刃向内,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范被“围猎”,坚决防止“灯下黑”。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严格约束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打造“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大哉乾坤内,吾道长悠悠。”回顾过去,初心不改;展望未来,使命在肩。2020年,我们要用心用情、担当作为,自觉落实上级纪委和县委决策部署,坚定稳妥、稳中求进,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坚定不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决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解释:

1.“四个意识”:即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2.“四个自信”:即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3. “两个维护”: 即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4.“四个年”:即经济发展提质年、项目建设提速年、精准脱贫攻坚年、营商环境突破年。

5.“四大战役”:即教育保障战役、医疗保障战役、住房保障战役、饮水安全战役。

6. “四个要跟上”:即“工作职能要跟上”“各项规则要跟上”“配套法规要跟上”“协调机制要跟上”。

7. “四种形态”:即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8.“六个聚焦”:即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聚焦扶贫政策落实、聚焦扶贫项目资金监管、聚焦深度贫困县乡村、聚焦“两个责任”落实问题。

9.“六项行动”:即监督执纪再精准、协同联动再强化、监察工作再拓展、查案力度再加大、巡视巡察再深化、精品品牌再打造。

10.“三精准三落实三保障”:即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精准,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

11.“两个一律”:即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12.“一案三查”:即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时,查办黑恶势力、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13.“五单五化”:即制定任务单、开列交办单、下发通知单、提交反馈单、提出建议单,实现监督内容项目化、监督主体清晰化、监督事项精准化、监督质量科学化、监督成果长效化。

14.“三个区分开来”:即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15.“一案五必须”:即每查结一起典型案件都必须进行案件通报、必须进行查摆剖析、必须进行警示教育、必须进行整改建制、必须进行回访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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