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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县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三江县纪委监委   作者:   发表时间:2020-04-13 17:05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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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三江县纪委监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三江县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分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三江县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三江县纪委监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职能。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委(党组)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展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在自治县党委领导下,配合自治县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4.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自治县党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自治县党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依规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会同有关方面做好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配置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8.完成自治县党委和上级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工作目标。

1.聚焦党的政治建设,在强化政治监督上下功夫。一是坚持思想引领,二是严明政治纪律,三是加强政治监督。

2.聚焦决胜脱贫攻坚,在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上下功夫,一是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二是持续深化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二是持续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

3.聚焦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上下功夫。一是深化监督协调联动机制,二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三是深化执纪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

4.聚焦关键重点,在发挥专责监督上下功夫。一是突出“关键少数”监督,二是强化专项监督,三是突出容错纠错,四是规范村务监督工作。

5.聚焦作风建设,在正风肃纪上下功夫。一是坚持常抓不懈,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三是坚持纠建并举。

6.聚焦党内监督,在深化政治巡察上下功夫。一是深化“政治体检”,二是强化质量提升,三是强化整改落实。

7.聚焦“后半篇文章”,在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上下功夫。一是着力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二是着力扎牢不能腐的笼子,三是着力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8.聚焦自身建设,在锻造纪检监察铁军上下功夫。一是加强政治机关建设,二是加强能力素质建设,三是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及人员编制

1.设立县监察委员会。将县监察局、县人民检察院(含派驻乡镇检察室)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整合划入县监察委员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机关内设办公室、预防宣教室、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县委巡察办公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申诉复查办公室)等9个内设机构。

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为30名。其中: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7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1名、副书记2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4名。县监察委员会主任1名,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兼任;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2名,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兼任;县监察委员会委员4名(其中2名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兼任);室主任9名(按副科长级配备)。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4名。

 2.县纪委设11个派驻机构(派出机构),其中派驻纪检组10个,派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1个。

(1)县纪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组

负责综合监督:县委办公室(县委督查室、县机要局、县保密局、县委办政策研究室、县委政策法规室)、县委组织部(县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县委老干部局)、县委宣传部(县委文明办)、县委政法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信访局、县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档案局、县委党校(县行政学院、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县党史办等11家单位。

(2)县纪委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组

负责综合监督: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县政协机关、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局)、县总工会、共青团三江侗族自治县委员会、县妇女联合会、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县残疾人联合会、县工商业联合会、县科学技术协会、县文学艺术联合会等12家单位。

(3)县纪委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组

负责综合监督:县政府办公室(县法制办、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县调解处理山林土地水利纠纷办公室、县民族村寨工作管理局、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县统计局、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县征地办公室、程阳桥景区管理委员会、丹洲景区管理委员会等9家单位。

(4)县纪委驻县卫计局纪检组

负责综合监督: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2家单位。

(5)县纪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组

负责综合监督: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局、县物价局、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审计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县投资促进局等10家单位。

(6)县纪委驻县农业局纪检组

负责综合监督:县农业局(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县供销联社、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等6家单位。

(7)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

负责综合监督:县教育局(县科学技术局)、县旅游局等2家单位。

(8)县纪委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组

负责综合监督: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等2家单位。

(9)县纪委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组

负责监督:县人民法院1家单位。

(10)县纪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组

负责综合监督:县公安局1家单位。

(11)中共三江县侗族自治县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负责监督: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县纪委受权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组协助监督县程阳桥城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县三江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县三江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县三江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县直属国有公司。    

派驻机构(派出机构)由县纪委统一领导,业务、干部、编制、职数和绩效均由县纪委直接管理。

县纪委派驻县级党和国家机关纪检机构行政编制共44名。各派驻纪检组内设综合室,核定行政编制4名,设组长1名(副科长级);县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内设案件审理室,核定行政编制4名,设书记1名(副科长级)。

  3.设立三江侗族自治县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为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划入公益一类,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设主任1名。

4.中共三江侗族自治县委员会巡察工作办公室(中共三江侗族自治县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自治县党委工作机关,作为自治县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为正科级,设在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自治县党委巡察办行政编制11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其中:自治县党委设立4个巡察组。每个巡察组设组长、副组长各1名,按自治县党委工作部门正、副职配备。配备巡察专员4名,巡察专员为副科级领导职务,在自治县党委巡察办公室、巡察组内统筹使用。

第二部分:三江县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分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说明: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三江县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6132791.71元,比上年增加6434196.22元,增长66.34%;总支出16132791.71元,比上年增加6434196.22元,增长66.34%。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6132791.71元,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132791.71元,比上年增加6434196.22元,上年增长66.34%。

(1)经费拨款16132791.71元,同比增加6434196.22元,增长66.34%。

收入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主要原因:调入人员11人、新录用公务员7人、新录用事业人员1人、县检察院转隶人员8人,人员经费相应增加;新增项目支出。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132791.71元,其中:基本支出12773031.71元,占支出总预算79.17%,同比增加4114319.22元,增长47.52%;项目支出3359760元,占支出总预算20.83%,同比增加2319877元,增长223.09%。

支出预算与上年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增加;二是职工社保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增加;三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相应增加;四是新增项目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16132791.71元,比上年增加6434196.22元,增长66.34%%;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16132791.71元,比上年增加6434196.22元,增长66.3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463690.2元,占支出总预算77.26%,同比增加5022139.78元,增长67.49 %。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5158.08元,占支出总预算11%,同比增加837634.68元,增长89.35%。

3.210类卫生健康支出991364.39元,占支出总预算6.15%,同比增加359761.56元,增长56.96%。

4.213类农林水支出15000元, 占支出总预算0.09%,同比增加元,与上年持平。

5.221类住房保障支出887579.04元,占支出总预算5.5%,同比增加214660.2元,增长31.90%。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说明(分经济科目)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12773031.71元,占支出总预算79.17%,同比增加4114319.22元,增长47.52%,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9797706.04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6.71%,同比增加3339153.6元,增长51.7%;

(2)商品和服务支出2838089.84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2.22%,同比增加766377.5元,增长36.99%;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7235.83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7%,同比增加8788.12元,增长6.84%。

2.项目支出预算3359760元,占支出总预算20.83%,同比增加2319877元,增长223.09%。其中:

(1)经常性项目4876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4.51%,同比增加12977元,增长2.73%;

(2)一次性项目287216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5.49%,同比增加2306900元,增长408.11%;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人员经费9934941.87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797706.0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7235.83元。

2.公用经费2838089.84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838089.84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2020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因此没有相应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62740.00元,同比减少100元,下降0.0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14900元,同比减少100元,下降0.67%。下降原因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活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7840元,与上年持平。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年度没有车辆采购计划。

(二)会议费支出预算27000元,同比减少14865元,下降35.51%。下降原因为:结合我委年度工作实际,减少会议,厉行节约。

(三)培训费支出预算653460元,同比增加581987元,增长814.28%。增长原因为:拟举办2期纪检监察专题培训班,全县纪检系统107人参加,预算培训经费629160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三江县纪委监委本级及下属单位共1个行政机关,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38089.84元,较上年预算增加766377.5元,增长36.99%。增加的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业务计划,因此没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与上年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总额为533.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2.64万元、固定资产171.13万元。

1.固定资产期末数171.13万元中,主要包括:通用设备564台,价值130.68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84张/个/套,价值40.45万元。

2.本部门公务用车编制数为3辆,实有3辆,价值13.56万元,其中,轿车1辆,价值4.94万元;旅行越野车1辆,价值0万元;小型客车1辆,价值8.62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1.2020年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金额1613.28万元。

2.2020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金额272.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72.22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打造乡镇、村级廉政教育基地(公园)项目,金额31.4万元;

(2)三江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专题培训经费项目,金额62.92万元;

(3)县级廉政教育基地建设专项经费项目,金额126万元;

(4)县区交叉巡察工作经费项目,金额51.9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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