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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县纪委监委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来源:三江县纪委监委   作者:   发表时间:2020-08-19 10:30   分享

三江县纪委监委组织机构包括:内设职能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和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内设职能部门具体为:办公室、预防宣教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此外,设有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等直属事业单位,设有县纪委监委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

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办公室

负责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机关文秘、机要、保密、信息、财务、档案、使用保管印章、干部人事管理、机关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干部监督和法规研究等工作。

预防宣教室

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宣传事务。指导自治县纪委监委信息教育中心、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宣传教育、网络信息工作,职务违法的预防工作。

党风政风监督室

负责综合协调全县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的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自治县纪委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工作。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等。出具党员干部党风廉政证明。

信访室

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自治县党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党员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自治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和乡镇纪委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将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移交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处理网络举报,开展信访举报工作调查研究,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信访举报工作。

案件监督管理室

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上级机关交办、转办和信访移送、巡察机关、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以及乡镇纪委报送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督促检查审查调查部门依纪依法安全办案。负责谈话室管理使用等有关工作。

第一至第三纪检监察室

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乡(镇)领导班子及自治县党委管理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纪委监委( 派驻<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对适用“四种形态”中第一种、第二种形态的,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对适用第三种、第四种形态的,按程序提交自治县纪委常委会或监委委务会。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指导联系纪检监察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案件审理室

负责审理自治县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乡(镇)纪委派驻(出)机构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等,负责将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移送检察机关。负责对党纪政务处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办党员对自治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 监察对象对自治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和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自治县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

派驻纪检组

负责对驻在部门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向驻在部门党组(党委)通报日常监督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或者突出问题,经常与党组(党委)书记就作风建设、廉洁风险、问题线索等交换意见,提出监督建议。开展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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