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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届鱼峰区委第十一轮巡察公告

来源:柳州市鱼峰区委巡察办   作者:   发表时间:2020-09-30 17:30   分享

根据区委部署安排,2020年9月下旬至2020年12月下旬,开展中共十届鱼峰区委第十一轮巡察。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本轮巡察对象为涉及社会治理领域有关单位,对区委办等12个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副处级及以上领导不列入巡察范围)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同时对区委管理的其他干部进行巡察。

二、巡察目标

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区十届党代会第五次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巡视巡察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重点围绕“三个聚焦”深化政治巡察,紧抓“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鱼峰区决胜脱贫攻坚战、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有效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三、巡察方式、任务分工

成立3个区委巡察组,以“一托四”的方式开展区委第十一轮常规巡察。任务分工如下:

第一巡察组  负责巡察区委办、区政协机关、区委统战部、区委区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

组  长:罗柳春  副组长:魏鹏、莫辅莹

第二巡察组  负责巡察区人大机关、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政管办

组  长:曹小红  副组长:罗特力、陆银花         

第三巡察组  负责巡察区委政法委、区委区政府信访局、区法院、区检察院  

组  长:谢日军  副组长:石丹华、贤波华

四、受理信访范围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以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本轮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

五、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在各被巡察党组织办公地点设立巡察信箱,并设立信访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在工作日时段(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如实反映领导干部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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