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
当前所在位置: 鱼峰区纪委>巡视巡察

十届鱼峰区委第十一轮巡察集中反馈情况公布

来源:鱼峰区委巡察办   作者:   发表时间:2021-02-24 18:35   分享

根据《中共十届鱼峰区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安排,从2020年9月下旬至2020年12月下旬,区委成立3个巡察组,以“一托四”的方式对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等十二个单位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区委第十一轮巡察。巡察结束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分别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并对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提出明确要求。

2021年1月27日至2月1日,按照区委统一安排,十届鱼峰区委第十一轮巡察3个巡察组分别向12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参加反馈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巡察办负责同志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传达了区委书记唐作斌同志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区委各巡察组组长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发现的问题,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现将区委巡察组反馈的主要问题公布如下:

区委办公室

党的思想建设不够到位,虽然自上而下多次、多种形式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但对于涉及本系统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研究不深入;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虽能发挥运转中枢领导协调服务职能,但尚存在工作责任心不强、依法行政意识不强的情况;党建工作存在缺失,在发挥党建品牌引领作用的同时,落实“一岗双责”压力传导不严,警示教育制度落实不到位。  

区人大常委会机关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系统深入,理论学习形式比较单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扎实深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还有差距;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专题研究少;对下拨的工作经费监督检查不够;个别党员干部主动性和担当意识不够强,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基层党建抓得不严,党支部活动形式单一,党支部班子建设不够严谨。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系统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不够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有差距;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谨,没有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建引领不充分,年度工作总结中没有对存在问题进行总结,对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简单代过,未能很好地对工作进行谋划;工作中还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警示教育需要加强,对部门廉政风险点的预防监管措施还不够到位。 

区政协机关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协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够系统深入,对运用政治理论来推进政协工作的研究不够,存在学用脱节情形;履行职责使命作风不够扎实,民主监督职责履行不够到位,提案工作服务大局方面有欠缺,财经制度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在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上力度还不够,党建工作和政协履职深度融合不够,创新需进一步加强;落实党内制度不够严格,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区委宣传部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深入透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与上级的要求仍有差距,对街道和相关部门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的指导和监督不够到位,新时代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研究不深,队伍不够健全;财务管理内控制度不健全,财务报账不够规范;党建引领不够强,党支部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发展党员工作流程不规范,党支部档案管理不严格,个别干部担当意识不强;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党风廉政教育形式单一。

区委统战部

思想建设不够深入,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统战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学习研究不够;民宗局在贯彻落实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关于“尊重、支持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和使用”的工作落实上不够到位;在培养配备党外干部存在不足,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人士担任司法机关领导职务工作上有待加强;党组织建设存在缺失,落实主体责任方面不够严格,党支部落实选举制度不规范;在从严从实抓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方面有欠缺。    

区委政法委

对照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和履行政法职能的职责使命,还存在政治站位不高,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贯彻执行《政法工作条例》不到位;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政治建警、从严治警抓得不严实,整改工作推进慢;财经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还有不足。

区委、区政府信访局党支部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及时;整合资源破解信访难题的办法不多,履行协调、指导和监督信访成员单位履职的职责不够到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得不严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规范, 落实“一岗双责”和民主集中制还有不足。     

区委、区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党支部

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部分干部督查绩效工作的作用和意义认识不够充分,不能深刻理解督查绩效工作的激励作用和导向作用;工作作风不够严实,工作中积极主动性不够,未能充分发挥督查绩效工作的威慑力;党建主体责任履责不够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党建工作不够扎实,党支部选举程序不够规范,党建工作台账不够规范, 支部党务工作人员未能掌握相关党务知识。

区人民法院党组

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及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得不实;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意见》和全面从严治警“五查五整顿”专项工作要求不够到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偏差,执行质效有待提高,管理国有资产不够科学完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党政议事决策机制不够完善,案多人少矛盾突出,队伍建设仍需加强。  

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 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还不够到位;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监督履职有短板;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固定资产未及时登记,合同项目管理不够规范;执行规定刚性不足,落实“三重一大”不够到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压得不实。

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浮于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政务服务中心面积不达标,规章制度制定行文不严谨,存在“拿来主义”、应付交差现象;党建引领不突出,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发展党员力度有待加强。

中共柳州市鱼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版权所有

联系我们:0772-3867337 邮箱:yfqjw@163.com

地址:柳州市鱼峰区静兰路10号鱼峰区人民政府

桂ICP备05009280号 桂公网安备 45020502000013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