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柳州市鱼峰区委巡察办 作者: 发表时间:2022-09-30 09:30 分享
根据区委部署安排,2022年9月下旬至2022年12月下旬,开展十一届鱼峰区委第三轮巡察。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区委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区科学技术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区审计局党组、区统计局党组。
二、巡察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巡视工作方针,围绕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及区委有关决策部署,紧扣被巡察党组织(单位)职能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深入查找贯彻落实中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促进被巡察党组织(单位)整改提升,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单位)全面、深刻、准确把握“两个确立”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为推动鱼峰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三、受理信访范围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以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本轮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
四、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在各被巡察党组织(单位)办公地点设立巡察信箱,并设立信访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在工作日时段(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如实反映领导干部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特此公告。
附件:十一届鱼峰区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安排表
中共鱼峰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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