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柳州市鱼峰区纪委监委 作者: 发表时间:2020-09-30 10:10 分享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
2.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3.负责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区属企事业单位和区政府及其政府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街道办事处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及区委、区政府决定、决议和规章的情况,确保政令畅通。
4.负责调查处理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区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政府任命的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
5.负责受理行政机关、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6.受理公务员和区政府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从主管行政机关给予的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7.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8.法律法规规定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9.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有关决议决定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
10.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11.统筹、协调、指导区委巡察组开展工作。
12.承担巡察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13.对区委、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14.配合区纪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15.对全区巡察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16.完成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预算单位构成:鱼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三、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43人(含巡察办9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参公编制1人,事业编制5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6人,其中行政在职37人,参公编在职1人,事业在职5人,离退休人员0人。
四、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1.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总预算619.69万元,同比减少45.28万元,同比下降6.81%,主要因为:基层谈话室建设已建设完毕。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19.69万元,同比减少45.28万元,同比下降6.81%。
2.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总预算619.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7.11万元,同比增加157.24万元,同比增长46.27%;项目支出122.58万元,同比减少202.52万元,同比下降62.29%。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科目481.51万元,同比减少80.13万元,同比下降14.27%。主要因为:人员变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66.47万元,同比增加12.74万元,同比增长23.71%。主要因为:编制变动。
卫生健康类科目:39.47万元,同比增加11.75万元,同比增长42.39%。主要因为:人员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32.24万元,同比增加10.37万元,同比增长47.39%。主要因为:人员增加。
3.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497.11万元,同比增加157.24万元,同比增长46.27%;主要因为:监察委增加人员。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10.44万元;同比增加127.55万元,同比增长45.0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6.67万元;同比增加29.69万元,同比增长52.12%。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22.58万元,同比减少202.52万元,同比下降62.29%。主要因为:增加案件指挥中心和信访、基层谈话室建设。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4万元,同比增加0.9万元,同比增长60%。主要因为:机构改革,绩效办已划出归区委办管理。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27万元;同比减少110.33万元,同比下降49.79%。 主要因为:基层谈话室建设完毕不再安排。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8.91万元,同比减少94.59万元,同比下降91.39%。 主要因为:案件指挥中心和信访、基层谈话室建设已建设完毕不再安排。
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方面的预算安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鱼峰区纪委本级只有1个行政机关,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6.67万元;同比增加29.69万元,同比增长52.12%。主要因为:巡察办增加人员。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61.49万元,同比减少158.35万元,同比下降72%。
主要用于:减少设备购置,为新增人员采购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传真机等,以及宣传画册印制、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1.31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69万元,同比增长113.24%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0年预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0.61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31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69万元,同比增长113.24%,主要原因:定额公务费提标
3.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0万元。
4.公务用车运行费2020年预算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纳入预算绩效的项目共有1个,金额共计30万元,占项目支出26.65%。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有执法用车1辆。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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