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柳州市鱼峰区纪委监委 作者: 发表时间:2020-09-30 09:05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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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柳州市鱼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柳州市鱼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鱼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鱼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
2.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3.负责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区属企事业单位和区政府及其政府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街道办事处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及区委、区政府决定、决议和规章的情况,确保政令畅通。
4.负责调查处理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区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政府任命的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
5.负责受理行政机关、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6.受理公务员和区政府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从主管行政机关给予的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7.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8.法律法规规定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预算单位构成:鱼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含巡察机构)
三、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42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事业编制5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36人,其中行政在职31人,事业在职5人,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柳州市鱼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鱼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我部门决算收入总计893.96万元,支出总计893.96万元,收、支分别增加399.97万元、399.97万元;分别增长 80.97%、增长 80.97% 。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我单位本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合计893.8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870.26万元占比97.36%,上年结转和结余 23.59万元,占比2.64%.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867.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5.36 万元,占65.2%;项目支出301.85万元,占34.8%.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91.99万元、891.9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29.85万元、429.85万元,分别增长93.01%、93.01%。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67.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56.81万元,增长113%。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67.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36.91万元, 占73.4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4.42万元,占15.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1.51万元,占6%, 住房保障(类)支出 36.96万元,占42.62 %,其他支出7.41万元,占0.8%。
201类 03款01项行政运行,基本支出305.27万元,项目支出24.27万元。
201类 03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 0.11万元。
201类 03款03项机关服务,基本支出17.71万元,项目支出 0.00万元。
201类 11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基本支出15.62万元,项目支出 256.45万元。
201类 11款99项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 37.10万元。
201类 29款99项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基本支出3.87万元,项目支出 0.00万元。
201类 32款01项行政运行,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 0.5万元。
201类 36款99项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 0.21万元。
208类 02款08项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基本支出1.20万元,项目支出 0.00万元。
208类 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基本支出108.13万元,项目支出 0.00万元。
208类 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基本支出25.09万元,项目支出 0.00万元。
210类 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基本支出28.06万元,项目支出 0.00万元。
210类 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本支出23.44万元,项目支出 0.00万元。
221类 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基本支出36.96万元,项目支出 0.00万元。
229类 99款01项其他支出,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 7.41万元。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5.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3.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62.34万元,主要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 万元,项目支出0.00 万元。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21.3万元,比2018年增加21.19万元,增加较大。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1.15万元,增加100%,原因是因工作需要经上级批准本年度新购置了一台办案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4万元,增加36%,原因是用于接待接待上级单位等各类公务接待费用。国内公务接待2个批次,国内公务接待15人次。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1.15万元,占9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4万元,占0.7%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未安排因公出国 (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1.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19.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2万元。2019年,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4万元。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等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八、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按照评价标准及自评程序,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理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满意度情况均达到了年初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9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34万元,比2018年增加25.89万元,增加71% 增加原因是为机构增设、人员增加,经费增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1.46万元,其中:货物支出181.39万元、工程支出0万元、服务支出40.0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年末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公务用车2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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