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柳州市鱼峰区纪委监委 作者: 发表时间:2021-07-08 11:05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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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柳州市鱼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柳州市鱼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鱼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八、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十、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鱼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
2.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3.负责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区属企事业单位和区政府及其政府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街道办事处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及区委、区政府决定、决议和规章的情况,确保政令畅通。
4.负责调查处理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区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政府任命的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
5.负责受理行政机关、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6.受理公务员和区政府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从主管行政机关给予的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7.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8.法律法规规定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预算单位构成:鱼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含巡察机构)
第二部分:柳州市鱼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柳州市鱼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收入总计746.60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147.26万元,下降16.47%,原因是:上级项目经费减少。支出总746.60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147.26万元,下降16.47%,原因是:上级项目经费减少。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合计 732.55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2.34万元,占比98.6%;其他收入10.21万元,占比 1.4% 。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719.2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657.90 万元,占比 91.47% ;项目支出 61.35 万元,占比8.53% 。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34.53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157.46万元,下降 17.65 % ,原因:上级项目经费减少;财政拨款支出总计 719.25 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157.46万元,下降 17.65 % ,原因:上级项目经费减少。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9.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8%。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58.17万元,下降18.24 % ,原因:上级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9.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571.86万元,占80.6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47万元,占9.23%;卫生健康(类)支出39.47万元,占5.57%;住房保障(类)支出32.24万元,占4.55%。
其中:
1. 201类03款01项行政运行,基本支出480.3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支出。
2. 201类11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基本支出24.76 万元,项目支出60.48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事务项目支出。
3. 201类29款99项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基本支出53.7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会费支出
4. 201类32款01项行政运行,基本支出0.03万元,项目支出0.6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事务支出。
5. 201类36款99项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18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党建事务支出。
6. 208类02款08项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基本支出 1 .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护费。
7.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基本支出42.9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 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近缴费支出,基本支出21.4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近支出。
9. 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基本支出39.4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0.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基本支出32.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647.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590.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 56.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 万元。
八、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 0 万元。
九、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1万元,支出决算为1.90万元,完成预算的 145.38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预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0万元,预算数为0万元,年末后勤中心统一调配;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 万元,预算数为1.31万元,完成预算的68.70%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末后勤中心统一调配公务车维护费。
在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9.40万元,下降91.08%,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0.15 万元,下降95.2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未购置新公务车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75万元,增长500%。原因是接待次数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1.00万元,占52.63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0万元,占47.37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全年参加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1 万元,后勤年末统一分配。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90 万元。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9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柳州市区外来单位和上级的办案、考察、交流。2020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6个、累计25人次。
十、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按照评价标准及自评程序,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理想,各项效益和满意度情况均达到了年初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83万元,比2019年减少5.51万元,下降 8.8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96万元,其中:货物支出14.76万元、工程支出 0 万元、服务支出0.2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2 辆,主要是公务用车 2 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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