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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房改办原主任的购房骗局

来源:柳州市纪委监委   作者:   发表时间:2013-08-02 15:18   分享

  2011年7月26日下午5点多,一个神色慌张的中年男子跑进了宁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声称因欠债被人追杀,要投案自首。
  经过民警的仔细审问,这名男子一一道出了他欠下42个人的钱,收受了多家公司的贿赂金,数额高达一百五十多万元,而让民警瞠目结舌的是,这些钱又被他用于赌博,挥霍一空。
  这位惊慌失措的男子,是宁明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简称房改办)原主任张世宽。
  张世宽的投案,剥下了这位嗜赌如命的县房改办主任的外衣,让其丑恶嘴脸大白于天下,也让几十个仍在做“集资房”梦的宁明人,仿佛被人猛浇上一桶冷水,警醒之后,便是无尽的悔恨、无奈和伤感……

   赌海横流方显赌徒本色


  2009年3月至5月间,宁明县城中镇宏达电器修理店的李老板时常看见几个男子脸色兴奋、神神秘秘地走进店旁边的法庭宿舍楼二楼某一户人家,常常待上一两天才出来,出来时有人像被霜打了的茄子,无精打采,嘴里骂骂咧咧,有人却神采飞扬、兴高采烈。这些神情各异的人就是张世宽以及他的赌友蓝某、高某、庞某。
  俗话说:“十赌九病,久赌成疾。”此时此刻的张世宽已经病入膏肓,赌瘾控制了他的灵魂。很多年前,一次无意的参赌,张世宽赢得了几百元。区区这点钱正是人生悲剧的开始,他体验到了赌博的快乐,那种神经高度紧张、呼吸加快、心跳加速,赢钱后如坐过山车般的刺激和快感牢牢抓住他的心。刚开始,抱着“小赌怡情、大赌伤身”想法,张世宽只是“斗牛”、“斗地主”,一张牌顶多打10元,常常是把一个月的工资输完就不打了。然而,赌友们的撩拨,让他心痒难挠,周末的娱乐活动演变成除了休息日外,连上班时间也常不到单位工作,而到赌桌边报到的恶劣行径。
  2009年9月28日,南宁市锦华大酒店201、202号房,张世宽和赌友们又赌得废寝忘食,最终张世宽输给高某4万元、庞某3.5万元、吴某1.5万元。
  2010年,张世宽把赌博的地点拓宽,宁明县锦华大酒店、景顺大酒店和南宁市邕州宾馆、永凯大酒店等都留下了张世宽的足迹。仅仅几个月就累计输给黎某20万元,输给其他几个也分别有2.5万元、2万元不等。
  和酒肉朋友赌还满足不了张世宽的赌瘾,他还参与了赌足球、赌“六合彩”,光这两项就输了30多万元。
  对金钱的渴望,希望把以前输的钱连本带利赢回来,这种念头使张世宽沉溺在赌博游戏中,极度疯狂,短短两年内,就输了150多万元。老父老母的斥责和妻子的劝阻毫无作用,换来的只是张世宽凶恶的回骂以及更加变本加厉的外出赌博。
  一开始,张世宽想:我只要帮别人介绍一套便宜的集资房,拿到中介指标费后就把输的钱赢回来了。
  后来,他又想:多给亲戚朋友介绍几套集资房,多转赚点指标费,这样既能把之前输的钱赢回来,又能把收了的中介指标费退给人家。
  最后,输红了眼的张世宽只一心想着:我要赢钱!我要赢钱!
  直到输了近155万元,被40多个收了钱却没有帮助介绍集资房的人追着要房子或要退钱,张世宽走投无路后,赌博的高涨热情才稍微冷却,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


   名为借款实为受贿


  一个房改办主任,年收入不过三万元,何来如此巨额资金可以无度挥霍?身无一技之长的他,想到的办法就是利用自己房改办主任的身份大肆捞钱以凑赌资。
  广西LT投资公司主要经营码头、物流、房地产开发业务,2010年,公司高层欲开发宁明县的房地产市场。通过中间人石波,总经理李易认识了张世宽。李易知道张世宽是宁明县房改办主任后,就想通过他要到县城的地皮。
  “张主任,宁明县房改办在住房保障方面还有什么项目可以给我公司做的吗?”在觥筹交错中,李易直截了当地问道。
  “有啊!经济适用房、集资房、限价房等方面的项目都有。你想做哪一类?”正盼着鱼儿上钩的张世宽压制住内心的狂喜,故意用淡然的语气说。
  “真的吗?张主任您给我们推荐一个最赚钱的项目,事成后肯定不会忘记您的功劳,必定好好酬谢您。”
  “现在呢,宁明县农机局机耕队正好有一块地,适合搞限价商品房开发。如果你们有意向的话可以派人去考察。而且你们来搞开发的话,我们房改办会帮助你们向县政府申报项目,争取棚户区改造的国家和自治区资金补助。”
  欣喜若狂的李总经理只顾盘算着做项目可以赚多少钱,一味相信张世宽的片面之词,完全没有考虑对方的为人是否可以信赖。
  2010年11月,广西LT投资公司总经理李易带着副总经理王望、顾问柳离等共4人到宁明县考察机耕队限价商品房项目建设。张世宽把他们带到县郊察看一块约15亩的土地。后来,LT公司再次派技术员到该地考察,并按照容积率3.0计算得建筑总面积约28000平方米,如果项目成功,利润非常可观。LT公司董事会研究后决定与别的公司一起合作开发该土地,建设限价经济适用房。
  2011年1月,LT公司顾问柳离多次约张世宽到南宁明园新都大酒店商谈开发事宜并委托他编制机耕队限价商品房开发项目实施方案。正欠着10万元高利贷赌资的张世宽实在是无法再忍耐下去,大胆地提出先要50万元作为项目的前期活动经费的要求。
  “兄弟,要十几亩地建房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牵涉到多个部门。我要跑县政府、国土局、建设局,招待领导吃饭、喝茶,还要送礼。你放心,这些经费我会节约使用的。”张世宽表情真挚、语气诚恳。但他此时脑中却邪恶地计划着拿到50万后还了赌债再约赌友好好玩几局的事情。如果生活是一场电影,张世宽绝对是影帝,演技炉火纯青,说着未来根本不会发生的情节却能鱼目混珠。
  不久,正好是小年夜,中午12点左右,LT公司的副总经理王望、顾问柳离带张世宽到财务处办理了转款手续,并到南宁市桃源路交通银行桃园支行用张世宽的身份证开了一张银行卡,将50万元活动经费存进卡里。张世宽与LT公司签订了一份借款协议,内容大意为“张世宽收到LT公司项目前期活动经费50元万后要为LT公司办理机耕队限价商品房项目事宜”。
  张世宽拿到钱后,到机耕队开了一次职工动员会,宣传危房改造政策,动员拆迁,并向县政府提交了署名为宁明县机耕队的《宁明县机耕队危房改造草案》等3份材料,但无该队盖章。
  在随便做了几项似乎是为LT公司要地的工作后,张世宽认为自己对得起他们了,把50万元经费从银行取出,10万元用于还高利贷,30万元用于赌博,余下的用于大吃大喝,挥霍一空。
  后来,在LT公司多次逼问项目用地事宜后,张世宽担心他们会到纪检监察机关举报自己受贿,2011年5月,他把已无存款的银行卡交给表弟保管,肤浅地认为这样子纪检监察机关就无法查到这张卡的存在,可以抹杀受贿的事实。

 

   赌徒骗钱计屡试不爽


  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张世宽的赌瘾就像是滔天洪水,一发不可收拾。他敛财,花样繁多,除了主动索贿,还诈骗。利用转卖经济适用房指标行骗,便是他屡屡使用在多人身上的骗钱花招。
  张世宽为了利用职权之便牟取私利,赚取指标费,他让刘氏兄弟帮卖出宁明县两个小区的经济适用房购房指标30多套,而所卖出指标的购买人都不是合格购买人。如何把不符合条件的变为符合条件的呢?张世宽自有他的办法。经济适用房的购房人资格由宁明县房改办审核,事情到了张世宽手上,自然是他一人独大,自己说了算。他帮助这些没有申请经济适用房资格的人修改条件,变为有资格购房,过了审核关,后续步骤正常进行,自然可以作为购房户主拥有产权证。
这个把不合格购房人处理变通为合格购房人的操作程序,是明显的违法行为,但是张世宽毫不在乎,把这种操作方法毫无忌讳地告诉了刘氏兄弟,并让他们传达给那些想要购经济适用房的人,打消疑虑。购房人一听是房改办主任转卖的指标,自然相信他有权有能力办到。
  刘氏兄弟在张世宽身上获得了一种狗仗人势的自信,他们在宁明县城内大肆宣传能买到每平方米1280元的低价房子。得到消息的人一个传一个,很快就有几十人想要购房。按照实际面积和地段,张世宽开出转让指标价码,4万元、6万元不等。在收取转让指标费时,他没有以房改办的名义收,而是以广西南宁芭莱房产咨询公司的名义收取,开出该公司的收款证明。为了这一步,张世宽早早就做好准备,出资2万元在南宁与个体老板施强共同合作注册了空壳公司,因此公司表面上是施强的,但实际上由张世宽一人操控,管理公章,处理所有事务。为了更好地骗取指标费,张世宽还私刻了“宁明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的假公章,与真公章“宁明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略有区别,以假乱真。
  “有钱能使鬼推磨。”收了钱,就一定能把事情办妥吗?这个道理在张世宽身上可不会体现出来。某局的经济适用房小区剩30多套没有落实人来订购。张世宽找到该局局长张勇,说自己要找一些非该局系统的亲友来购买,张勇并没有答应他,而是说到最后该局系统内没有卖完才会让他介绍给外单位的人。光是凭着这个模棱两可的答案,张世宽就瞒着张勇找到刘氏兄弟,把一个指标卖给他们,并卖了一些给他们介绍来的人。刘氏兄弟自己被骗的同时又去骗别人。最终,该局并不承认张世宽卖出的购房指标,最终,想占便宜的人们偷鸡不成反蚀把米。
  县某公司的经济适用房由县政府、县发改局、县房改办三个部门组织筹建,具体事务工作由县房改办处理。为了尽快实施项目进程,张世宽承揽全部事务。借着房改办主任的身份,他处理了包括筹建、办理资格审核、通知交存房款等事情,权力更大,也无须顾忌同事的看法,因此轻易就拿到购房指标。
  拿着几个假公章,打着房改办的名号,2009年至案发时,短短两年时间,张世宽骗取了亲戚和其他群众40余人在南宁市购房定金及中介费26万元、在宁明县购经济适用房指标费74万元。
  张世宽把绞尽脑汁诈骗来的钱都用于赌博,并且没有进行太多操作,因而这些交了款的人不可能真正得到经济适用房的指标。被张世宽多次用各种理由推脱的人们,频频逼问,有人甚至到了他家里等他回来,要求退钱。
  由于各方压力逼迫,张世宽如过街老鼠,不敢在街上露面,躲躲闪闪地过日子,最终到了公安机关自首。
  2012年11月26日,宁明县法院判决:张世宽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5年,并处罚金5万元。

  如今提起宁明县房改办主任张世宽,许多人都会说,他是宁明县第一大骗子,而更多的人则评价他是“婊子无情,戏子无义,赌徒无情又无义”。张世宽东窗事发后,人们给他的恶评让他在环卫站上班的妻子、正在上学的孩子抬不起头做人,甚至孩子不愿意承认他是自己的父亲。因赌丢了工作,丢了人生,丢了亲情,正是一失足成千古恨,自食嗜赌如命的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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