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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4日 星期四
来源:城中区纪委监委 作者: 发表时间:2018-07-13 17:55 分享
“在座的都是公职人员,按照《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属于监察对象。有权必有责,权责要对等,在行使公权力的同时受到《监察法》的约束,所以首先就要了解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7月13日,市纪委常委戚纯到城中区开展学习贯彻《监察法》主题宣讲会,鼓励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学好用好《监察法》,城中区委副书记唐伟主持会议。
宣讲会上,戚纯围绕制定监察法的重要意义、监察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监察法的主要内容和透视监察法五大聚焦等四个方面,结合自身工作经历,详细解读《监察法》内容,帮助我区干部领会把握宪法和监察法的核心要义及精神实质。
宣讲结束后,唐伟对我区干部提出要求,一是不断提升自身的思想认识,增强维护《监察法》的自觉性;二是合理制定计划,自觉把《监察法》纳入干部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坚持与工作实践相结合;三是牢固树立纪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依法履职,秉公用权,真正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好,更好地为人民谋幸福。
区机关、街道科级领导干部,区属事业单位正副职,村、社区书记和主任共计17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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