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城中区委巡察办 作者:汤巧枝 发表时间:2023-04-14 15:17 分享
根据区委部署安排,2023年4月中旬至2023年7月中旬开展区委第四轮巡察。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区统计局、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区残疾人联合会、河东街道党工委及所辖文博社区、清华坊社区、山水社区、鹿园社区、前茅社区、牛车坪村、河东村;静兰街道党工委及所辖春风社区、三门江社区、华展社区、静兰村、环江村、柳东村;潭中街道党工委及所辖西雅社区、康顺社区、广西科技大学社区、文昌社区、阳光100社区、晨华社区、窑埠村。
二、巡察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化政治巡察,扎实推进巡察监督向街道 、村(社区)党组织延伸。通过紧扣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职能责任,紧盯“关键少数”,聚焦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推动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围绕职责使命,扎实履职尽责,为建设“清廉城中”,打造“高品质城市生活样板区、新业态融合发展集聚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三、受理信访范围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以及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和被巡察单位所辖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本轮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
四、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在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办公地点设立巡察信箱,由巡察组直接管理,并设立信访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在工作日时段(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如实反映领导干部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特此公告。
附件:十一届柳州市城中区委第四轮巡察工作安排表
中共柳州市城中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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