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 发表时间:2021-03-19 10:37 分享
近日,自治区纪委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整治力度,巩固深化全区专项治理和巡视整改工作成果,将近期全区集中查处的四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分别如下:
一、梧州市苍梧县原副县长莫小光等3人在饮水工程建设中慢作为问题。苍梧县原副县长莫小光、水利局原局长黄文雄和梨埠镇原武装部长潘伟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对2014年开始建设的梨埠镇连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推进不力,导致项目未能按时完工和投入使用,当地群众的安全饮水问题没有得到及时解决。2019年1月,莫小光受到政务记过处分,黄文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9年3月,潘伟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二、玉林市博白县江宁镇太平村委会原主任赵泳等3人骗取私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资金问题。2007年至2016年期间,村委会原主任赵泳、村党支部原书记陈家通、村原文书王平,在协助江宁镇政府开展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虚构移民户材料进行申报,骗取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资金4.2万元后进行私分。2019年1月,赵泳、陈家通、王平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贺州市平桂区扶贫办原主任刘继业贪污扶贫资金问题。2010年至2018年,刘继业时任贺州市平桂区(管理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期间,在平桂区扶贫办建设茶叶苗繁育基地和茶叶苗采购项目中,伙同他人骗取、侵吞扶贫资金120.61万元。此外,刘继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工程老板、苗木供应商等人的贿赂90.44万元。2019年1月,刘继业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四把镇人民政府原民政办主任莫文龙骗取低保金问题。莫文龙任四把镇人民政府民政办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隐瞒家庭收入情况,在其家庭人均纯收入远高于当年农村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情况下,为其父母和女儿申办农村和城镇低保金,骗取国家救助资金2.17万元。2019年1月,莫文龙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政务撤职处分。
通报指出,四起典型案例中,既有对解决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置若罔闻,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不力、慢作为问题,也有向扶贫项目、资金伸出贪婪之手等贪腐问题,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必须坚决严肃查处。
通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专项治理的重要部署;要突出“六个聚焦”、实施“六项行动”,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提升年活动;要从典型案例中发现普遍性、共性问题,深挖腐败问题根源和思想作风上的症结,推动以案促改,解决本地区、本部门脱贫攻坚薄弱环节;要切实增强专项治理效果,为推动我区中央巡视整改工作精准落地,如期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自治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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