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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 发表时间:2021-06-30 16:37 分享
1、柳江区社保局养老保险待遇股股长黄柳英在落实养老保险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间,黄柳英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发放工作中审核不到位,未能及时获取已去世人员信息,导致辖区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对象158人在已去世的情况下,区社保局仍然向该158人的账户发放养老金共计473701元,目前款项已全部追回。黄柳英对此负直接责任。2019年12月,黄柳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柳江区进德镇社保中心主任覃春琴在落实养老保险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间,覃春琴未按规定对进德镇领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进行审核把关,未能及时获取已去世人员信息,导致辖区内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对象17人在已去世的情况下,区社保局仍然向该17人的账户发放养老金共计47048元,目前款项已全部追回。覃春琴对此负直接责任。2019年12月,覃春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柳江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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