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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通报8起基层乱作为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   发表时间:2023-12-15 12:00   分享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日前,湖南省纪委监委对8起基层乱作为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新化县圳上镇政府违规出台文件增设行政许可前置条件问题。2023年2月26日,圳上镇政府为提高医保征缴工作排名,未进行合规性审查就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保征缴管理工作的通知》,违规将是否参加医保作为招考招聘、民政救助、宅基地审批等事项的前置条件,引发舆情。2月27日,圳上镇政府停止执行该文件。对此,圳上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郭勇智负主要领导责任。2023年3月,郭勇智受到诫勉处理;其他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2.洞口县教育局违规收取青年教师选聘进城考试费用问题。2021年7月,洞口县教育局为弥补有关考试经费不足,违规向参加青年教师选聘进城考试的人员收取笔试、面试报名费用,共计12.48万元。对此,时任洞口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曾广增负主要领导责任。曾广增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8月,曾广增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3.凤凰县廖家桥镇廖家桥社区居委会违规收取建房卫生费问题。2017年4月,为解决社区垃圾清运、卫生保洁经费不足问题,廖家桥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唐小龙组织召开“两委”会议,违规决定按1000元/户向社区建房居民收取垃圾清运费。截至2022年底,共计收取5.88万元,用于支付保洁员工资、发放“两委”人员误工补贴等。对此,唐小龙负主要领导责任。2023年6月,唐小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违规收取的费用予以清退。

  4.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擅自增设政务服务事项流程问题。2022年6月,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减轻集群注册电商户业务办理工作量,要求电商户直接向某公司咨询办理业务,并违规将带有审批权限的U盾交由该公司管理使用,由其代办电商登记审批、注销咨询等业务,增加了电商户办事流程和费用负担。对此,时任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西兵负主要领导责任。2023年3月,李西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5.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红星市场监督管理所违规执法问题。2022年9月,红星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杨建平和工作人员杨京梅、刘晓芳在对某超市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部分进口化妆品无中文标识或无进口化妆品国妆备进字编号,在依法扣押后简单一扣了之(法定扣押期限为30天),既未进一步核查以决定是否立案,也未在扣押期满后解除扣押措施。直到2023年4月有关部门介入后,才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并解除扣押措施。对此,杨建平负主要领导责任,杨京梅、刘晓芳负直接责任。2023年5月,杨建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京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晓芳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6.攸县宁家坪镇坪阳庙卫生院违规对入院病人进行“套餐式”检查问题。2021年初,坪阳庙卫生院制定不合理的住院部任务分配及绩效管理办法,导致住院部医生对入院病人进行“套餐式”检查,一定程度增加了群众看病费用。对此,坪阳庙卫生院院长罗彩祥负主要领导责任。2022年12月,罗彩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湘潭县石潭镇残联原理事长张元伯违规向群众索要财物问题。2021年12月至2023年4月,张元伯在办理残疾人换证审批、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申报过程中,以“助残捐款”“跑腿费”“协调费”名义,向多名群众索要财物共计8200元,全部用于个人开支。2023年5月,张元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群众。

  8.张家界市永定区永定街道回龙社区原工作人员陈幸珂、紫云社区原工作人员张瑜侵吞居民医保缴费资金问题。2021年10月至2022年2月,陈幸珂(非中共党员)、张瑜利用代收居民医保缴费资金职务便利,分别侵吞回龙社区、紫云社区居民医保缴费资金5.05万元、1.68万元,均用于个人支出,导致部分群众住院后不能报销医疗费用。在组织调查期间,陈幸珂、张瑜均退还群众居民医保缴费资金,并分别按医保报销比例赔付相关群众不能报销的住院费用。2023年3月,陈幸珂被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张瑜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其他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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