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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案之反思文章】第98期:深化以案促改 筑牢主体责任意识

来源:柳州市纪委监委   作者:   发表时间:2021-09-16 10:07   分享

深化以案促改 筑牢主体责任意识

——柳州市柳北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朱四平


柳北区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刘建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100余万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0万元,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柳北区应急管理局党委深刻剖析案件产生根源,查找出以下三方面症结点:

一是纪法教育偏松偏软。理想信念是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根本,但柳北区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开展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和党性教育中,形式内容单一、载体不多、实效性不强,对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不够,以致个别干部法治观念淡薄,理想信念动摇,被外界诱惑腐蚀,权力观发生扭曲,逃避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最终丧失了党性原则,跌入了违纪违法的泥坑。

二是约束制度落实不到位。在工作制度的统筹建设上没有周密规划和统筹安排,在制度内容安排上没有做到权力有效制衡。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点防控力度不足,没能做到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三是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班子成员之间思想动态关注不够,未能相互及时提醒警示,没有常态化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以致领导干部放松自我约束,党风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弱化,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履行不到位。

针对刘建国案件暴露出的落实主体责任措施不够到位、成效不够明显,各项监督的协调贯通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必须进行持续深化整改。为此,我局结合柳北区联动“三个责任”一体推进“三不”试点工作,压实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接受监督,将以案促改作为一体推进“三不”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抓手,惩中治、治中惩,惩治同向、同步,在全局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紧抓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落实局党委主体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格思想教育、管理监督。通过“线下”集中学和“线上”自觉学,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政治理论、政治纪律和党纪党规学习,以新思想武装头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强化日常党性教育,反对“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督促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组织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正确对待手中权力。

二是厘清工作制度,织密扎紧制度“笼子”。参照《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等文件,调整单位权责清单,并在柳北区门户网站公示,进一步理清单位权责。加强源头治理,对照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围绕人财物管理、三重一大事项等关键领域和环节,梳理查找岗位廉政风险,采取措施进行有效防控,扎牢制度笼子。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把问题找准查实,把原因析透理清,以身边事敲响“警钟”,震撼心灵,引领党员干部守住心、迈对步、走正路,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三是压实主体责任,自觉接受派驻机构监督。党委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一岗双责”压紧压实到各层级干部,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结合柳北区联动“三个责任”一体推进“三不”试点工作要求,增强政治自觉,党委书记切实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把领班子、带队伍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使党员干部时时感受纪律约束。加强与驻区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协调配合,自觉支持监督,主动接受监督,多措并举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协同发力、促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一家做”到“大家做”、从“要我做”到“我要做”,形成互联互动、互促互进的工作格局,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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