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区委政法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作者:欧敏鑫 发表时间:2021-12-17 10:00 分享
“我没有守好底线,掉进了金钱的陷阱,辜负了组织的期望和培养,给县委、县政府和我的家人都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对被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我没有异议。”
12月17日,城中区人民法院对鹿寨县委原常委、鹿寨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陈波涉嫌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宣判。城中区纪委监委组织城中区住建局、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学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等20余人,走进城中区法院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敲响廉洁自律警钟。
来自城中区住建局、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学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正在认真观看庭审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至2021年间,被告人陈波利用担任鹿寨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宣传部部长、鹿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的职务便利,为莫某华、陈某清等人或其相关公司在获取土地使用权、承揽工程项目、资金结算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上述人员或相关公司送的财物共计164.5955万元。陈波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数额巨大。法院以受贿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在案受贿款1645955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被告人陈波对其犯罪行为如实供述,并在最后陈述中对自己的受贿行为进行了深刻忏悔,让现场的旁听观摩人员在真切感受法律威严的同时,还深刻认识到违纪违法给社会、家庭和个人带来的危害,震撼了心灵,触动了灵魂。
庭审现场
“权力越大,责任越大,我们决不能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应恪尽职守,履职尽责,做一名优秀的人民公仆。”观看完庭审,城中区教育局唐乐副局长由衷地说。
“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纪法意识淡薄,个人私欲膨胀,大肆敛财,对党纪国法毫无敬畏之心,必须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严肃处理,震慑一方!”城中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干部欧敏鑫监督执纪的信念愈加坚定。
今年七月以来,为切实提升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廉洁自律意识,城中区纪委监委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试点工作,注重以真实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下一步,城中区纪委监委将对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常抓不懈,警醒领导干部以案为鉴,引以为戒,警钟长鸣,为营造城中区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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