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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城清韵·警鉴】以案为鉴 筑牢“三不腐”坚实防线

来源:柳州市纪委监委   作者:   发表时间:2024-04-29 08:29   分享

融水苗族自治县党委原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原县长韦宏“三观”不正,为政不廉,亲清不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人事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仅自己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还污染了一方政治生态。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以案为鉴,可以正风纪。剖析韦宏沉沦的原因,有三个方面值得警鉴。

一是理想信念缺失。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韦宏案反映出我县仍有一些领导干部放松了理论学习、学习不够深入,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长期“缺钙”,随之淡忘初心使命、背离党的宗旨、放松纪律规矩,直到犯下不可弥补的错误。

二是滥用手中权力。权为民所赋,当为民所用。在韦宏34年的工作生涯中,他本应感恩党的精心培养,将党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落到实处,但他却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力,在学生饮用奶政府采购项目上打招呼、动民生“奶酪”,忘记“入党为什么、当官干什么”。韦宏做不到自身廉、自身正、自身硬,更是带坏了干部队伍、影响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三是制度执行不力。韦宏调离融水后仍插手当地政府采购项目谋取私利,不仅反映出我县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制度意识淡化,在执行制度上作选择、搞变通、打折扣,更是反映出我县在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完善并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制度落实不力、执行不严,致使一些制度形同虚设,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我县深化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体系,推动“三不腐”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因制度而“不能”,因觉悟而“不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是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纪法规矩。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将纪律教育融入党的建设、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用党的纪律校正思想和行动。强化警示教育,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织召开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不断筑牢党员干部廉洁防线。深化拓展清廉建设,挖掘具有融水民族特色的“廉”元素,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深入开展廉政家访、签订廉政承诺书活动,进一步筑牢廉洁自律的家庭防线。

二是恪守工作纪律,规范履职用权。建立“书记抓、抓书记”责任落实体系,紧盯新提任、重点岗位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不断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压缩腐败滋生空间。抓实党内监督,县委书记主动开展监督谈话,示范带动各级党组织开展约谈。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与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等的贯通,筑牢拒腐防变防线。抓住定政策、作决策、审批监管等关键权力,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规范自由裁量权,减少设租寻租机会。

三是紧盯工程领域,防范廉政风险。突出压实重点领域责任,紧盯平台公司、医疗教育、项目建设、土地利用等政策支持力度大、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关键领域和环节,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深入剖析腐败典型案件,推动全县教育系统、医疗卫生系统、交通运输领域等相关职能部门堵塞漏洞、完善监管。加强工程项目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围绕六个环节发现问题45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作者系中共融水苗族自治县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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