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耕种“自留地” 丢荒“责任田”
——鹿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原主任阳丰元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
“由园林所违规承接园林绿化工程获利,发展到在经开区从建设工程项目收受贿赂进行钱权交易……认真盘点过来,怎么看都是输,怎么算都是亏,可见贪腐之祸大矣!”鹿寨县农业农村局原党组成员、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原主任阳丰元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后,对自己错把“责任田”当成“自留地”深感愧疚、悔恨不已。
2024年9月,阳丰元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思想松一寸 行动散一尺
2001年,大学毕业的阳丰元分配回家乡鹿寨县园林所工作,成为所里屈指可数的本科学历技术员。在组织的精心培养下,阳丰元很快走上领导岗位,但他的思想觉悟、政治素养和党性修养并未随着职务升迁而提高,反而常以公务繁忙为由弱化学习,不入脑,也不走心,理想信念随之动摇。他在忏悔书中写道:“也知道读书学习、接受党风廉政教育,杜绝各种违纪违法行为的重要性,但书籍摆满桌,会议天天讲,就是看不进眼、听不进耳、入不了心,导致错误思想慢慢滋生。”
思想上放松了自我要求,行动上自然愈发不受约束,面对权力、金钱的诱惑,阳丰元慢慢失去抵御之力。对商人老板送的礼品礼金,收得理所应当;对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玩得心安理得;在填报个人事项报告时,故意隐瞒个人理财不报……丢掉了理想信念这个“压舱石”的阳丰元,底线失守、触礁沉船是迟早的事。
亦官亦商 把公权力当成“摇钱树”
当官就要守得住清贫,脚踏实地为群众服务。阳丰元既想当官又想发财,滥用权力谋取私利,被物欲左右的他彻底迷茫了双眼、迷乱了心智、迷失了自我。
任园林所副所长后,阳丰元通过职务便利,得知某单位庭院需要种植苗木,他便以亲属的名义承接该项目并从中获利2000元,短短十几天赚到的钱是他当时工资的4倍。阳丰元错误地认为这是靠自己的能力和技术获得的,并自以为找到了既可当官又能发财的“好路子”。此后,阳丰元千方百计抓住各种“商机”,先后利用担任园林所所长、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等职务便利,多次以亲属名义或挂靠公司形式承接县城绿化、景观工程,获利120.3万元。
当官发财两条道,想要“两头占”,必然“两头空”。作为专业型的年轻领导干部,阳丰元没有把自己的聪明才智用在为群众谋福利、为单位谋发展上,而是把以权换钱的“算盘”打得哗哗响,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一步步踏上作茧自缚的不归路。
公私不分 甘被围猎身陷囹圄
“在贪欲作祟下,促使我把手伸向了自己分管的领域和工程项目。”从违规经商获利后,阳丰元的贪欲仍未得到满足,反而日益膨胀,把职责当特权,不断上演着权力与利益交换的“戏码”。
在阳丰元先后调任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后,手中有了更大的权力,身边的“生意伙伴”、朋友同学都闻讯赶来,通过各种途径拉关系、求帮助。阳丰元毫无警惕之心,面对商人老板的奉承、请托他都一一应下,多次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项目款拨付、农机购置补贴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提供帮助,个人或者伙同他人多次收受好处费共计218.5万元。
权为民所赋,当为民所用。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只能用来为党和人民干事,而不能作为个人谋利的工具。阳丰元混淆了公私界限,“亲”“清”不分,在商人老板的“围猎”中迷失自我,任性用权,最终付出惨痛代价。
贪廉一念间,荣辱两世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阳丰元为鉴,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政治理论和党纪法规学习,以学纪知纪明纪促进遵规守纪。面对诱惑,要时刻保持警醒,切莫把自己分管的领域当成“自留地”为所欲为,切莫把身上的责任丢在一边滥权妄为,常怀敬畏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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