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掌“茶权”忘初心 贪“茶利”落法网
——三江侗族自治县茶叶产业化管理办公室原副主任罗汉林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
“现在我非常后悔,后悔当初不应该放松学习,没有把廉政准则等党内法律法规学深、学透,记在心上;后悔听不进单位领导语重心长的教育;后悔不该把组织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自己谋利的工具。”这是三江侗族自治县(以下简称“三江”)茶叶产业化管理办公室原副主任罗汉林在忏悔书中的反思,也是他贪图小利,步步沉沦,最终身败名裂的深刻自省。
2024年10月,罗汉林因犯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精神“缺钙” 底线失守
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
罗汉林长期在涉农基层一线工作。2008年,他从乡镇调入县城,担任三江茶叶产业化办公室副主任,本应努力工作,回报组织信任,但他却自我感觉良好,逐渐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导致精神上的“钙质”逐渐流失。“有些飘飘然,认为自己的政策理论、业务水平已经够用了,放松了党性修养,也放松了自我要求。”罗汉林反思道,面对组织开展的党纪学习和警示教育,他认为这些都跟自己关系不大,常以事务繁忙为由缺席,即便参加也是“走过场”敷衍了事,把他人的警示当作影片中的“故事”,完全没有入脑入心。
理念信念的“总开关”一旦松了扣、失了灵,贪欲的闸门随之打开,权力就容易变成谋私的工具。2009年,罗汉林在为个体老板林某某向三江农业局销售茶苗提供帮助后,收受了林某某送予的10万元,这是他人生中收下的第一笔好处费,也是他信念决堤、滑向深渊的开端。
亲清不分 擅权妄为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则造福于民,用不好则害人害己。“工作中取得些成绩,在别人的吹捧之下,为老百姓办实事少了,为自己及少数人谋私利多了……”罗汉林忏悔道。
尝到“甜头”的罗汉林,为了人情和利益,公权私用,罔顾国家利益。2019年,罗汉林在明知同乡罗某某购买茶叶机械已获20万元补贴情况下,碍于多年交情,仍然违反相关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规定,对罗某某提交审核的虚假材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使得罗某某以购置茶叶机械为由重复冒领补贴28万元。此外,任职的十多年间,罗汉林无视纪法,与不法商人相互利用、各取所需,为张某某、谈某某等人申领补贴提供帮助,非法收受80多万元好处费。罗汉林把手中权力当“人情”,其行为不仅严重阻碍国家惠农政策落地、破坏特色产业健康发展,造成国有资金损失,更“啃食”人民群众的信任,损害党员干部的形象。
无视制度 失责失范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大量案例表明,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固然有其个人原因,但如果日常监督管理不力,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格,就会让权钱交易有了可乘之机。
2021年2月,三江农业农村局计划采购一批太阳能诱虫灯,嗅到“商机”的个体老板梁某某很快找到罗汉林。按相关工作程序,“三重一大”事项经集体决策后,由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然而在利益诱惑下,罗汉林无视审批制度和程序,仅口头向分管领导汇报后便擅自将项目交由梁某某承揽,事成后他如愿收取好处费。
“多年来工作的经历,让领导们对我很信任,一般都会按我的推荐去分配资金项目……”据罗汉林交代,在其担任县茶叶产业化办公室、茶叶产业化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十多年间,也正是三江茶叶产业飞速发展的阶段,各级的帮扶力度不断加大,资金量不断增多,涉及全县范围内的茶叶领域项目、资金以及专用物资采购等事项,基本上都由茶叶办负责或牵头办理,可以说是惠农惠民政策落实的一个“枢纽”。由于罗汉林长期主导全县茶叶产业扶持项目申报、资金分配等工作,深得领导信任,加上单位内部监督合力不足,更是助长了他私自滥用手中项目分配权限,将个人利益凌驾于纪律规定之上,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将资源向关系亲近的商人老板倾斜,造成了国家项目资金的损失,损害了党委、政府形象。
对广大党员干部来说,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不仅是一种约束,更是一种保护。罗汉林的腐化堕落,再次警示,作为党员干部既不能专权、越权、以权谋私,也不能因用权有约束而躺平不作为。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接受监督,高悬纪法戒尺,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行为上明确界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足本职岗位、担起主责主业,让手中权力合理合规地发挥作用,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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