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宣誓现场
2月21日上午,柳州市监察委员会在委机关举行副主任宪法宣誓仪式。柳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刘志和出席活动并监誓。
2月8日,柳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任命李华为柳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并颁发任命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和《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柳州市监察委员会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宣誓仪式现场国徽高悬,宣誓台上摆放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仪式开始后,全体起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随后,刘志和宣读柳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李华的任职决定。在刘志和的监誓下,李华举起右拳庄严宣誓。
柳州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梁东强主持宣誓仪式,柳州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委机关各部室、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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