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清明、壮族“三月三”、五一、端午将至,为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纪委关于节日期间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的有关文件精神,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持续深入整治“四风”问题,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现就节日期间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经过5年多来的持续努力,全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取得了重要成果。但全市党员干部应当清醒地认识到,作风建设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四风”问题必须紧扭不放,寸步不退,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坚守。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干部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十一届自治区纪委四次全会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到节日期间持续正风肃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持续加大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整治力度,锲而不舍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
二、进一步严明纪律规定,督促党员干部遵规守纪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印发严明纪律要求通知、发送节前廉政短信、在主流媒体曝光典型案例等方式,向广大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督促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强化自我约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对照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实施办法,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自觉遵守自治区“十个严禁”纪律规定,坚决抵制“四风”不良习气侵蚀,严防“节日病”,坚决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落实于行。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拓宽和畅通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渠道,并运用大数据+监督等现代科技手段,创新发现问题的方式方法,不断织紧织密监督网络。要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不打招呼、不定路线、随机抽查式的明察暗访,既要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也要聚焦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的10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体表现,对节假日期间不收敛、不收手,顶风作案的,一律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对核实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在媒体上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问题多发频发,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和处置的单位,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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