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中区学习贯彻《监察法》主题宣讲会现场
“在座的都是公职人员,按照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属于监察对象。有权必有责,权责要对等,在行使公权力的同时受到监察法的约束,所以首先就要了解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7月13日,市纪委常委戚纯到城中区开展学习贯彻监察法主题宣讲会,要求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学好用好监察法。城中区委副书记唐伟主持宣讲会。
市纪委常委戚纯在城中区贯彻监察法主题宣讲会上为学员们授课
宣讲会上,戚纯围绕制定监察法的重大意义、监察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监察法的主要内容和透视监察法等四个方面,结合自身工作经历,详细解读监察法内容,帮助该区干部领会把握宪法和监察法的核心要义及精神实质。
城中区机关、街道科级领导干部,区属事业单位正副职,村、社区书记和主任共计17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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