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0日,自治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调研组到我市就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
图为调研座谈会现场
调研期间,调研组召开座谈会与市纪委监委有关领导、委机关相关部室负责同志,以及县区纪委监委相关同志进行经验交流。此次座谈会旨在以问题导向为基础,探索创新路径,优化工作方式方法。与会同志分别就涉嫌职务犯罪案件中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总结的经验做法、程序报批是否必要等方面轮流发言,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对我市案件审理工作及案件质量作出充分肯定。针对下一步工作,调研组强调,希望柳州市纪委监委在运用“四种形态”中压实责任,精准施策,把握好政策与策略的关系,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的运用界限,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做到“三个效果”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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