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过检查,目前你们学校的食堂厨房卫生较差,达不到防蝇、防尘、防鼠的‘三防’设施标准,希望学校尽快落实整改。”这是5月15日,融水苗族自治县督查组人员在检查该县某小学学校食堂发现问题时,与学校负责人的一段对话。
连日来,为确保疫情期间在校学生食品安全,加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管理,该县纪委监委、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检察院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不打招呼、现场探查、专项督查等方式,深入全县多所中小学、幼儿园围绕疫情防控学校食堂措施执行情况、复学后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情况和体制机制健全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在检查中,督查组认真查看学校食堂是否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并显著公示;在厨房备餐间、操作间、消毒间等房间,认真查看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原料物资布局、“三防”设施、餐具消毒等是否符合要求;同时对食品成品的留样、营养餐搭配、台账记录等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检查,并就发现问题,现场下达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截止目前,该县督查组发现学校食堂“三防”措施未落实到位2所,下发监督意见书2份。
“校园食品安全关系着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责任重大,我们将持续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能,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纠正,打好学校学生复学复课期间食品安全“保胃战”,确保校园学生舌尖上的安全”该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韦世团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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