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2日下午,市监察委员会召开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会上决定聘请19名同志为柳州市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今后,19名来自社会各界的特约监察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职尽责,对纪检监察机关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确保监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主任王永超出席会议并讲话。
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特约监察员代表广大基层群众的声音,是纪检监察工作与普通民众之间沟通的桥梁。此次聘请的19名特约监察员,既有自治区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又有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既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又有社会团体、基层群众代表;既有专家学者,又有媒体和文艺工作者,具有政治认同高、人员构成广、综合素质强的特点。
会议强调,特约监察员在履职过程中,要把“严”的要求贯穿始终,聚焦首要职责,用心当好监督员;积极建言献策,用智当好参谋员;践行群众路线,用情当好联系员;做好宣传解读,用力当好引导员。
同时,纪检监察机关也要主动搭建活动平台、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管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制度的“笼子”织得更紧更密。
柳州市监察委员会关于聘请第一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
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全市各级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柳州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经单位推荐、组织考察及会议研究,决定聘请马 伟、韦 明、韦震玲、邓维凯、卢 英、刘国平、陆晓艺、陈 文、周 健、姚 良、秦 文、唐永萍、唐劲松、容丽明、覃 雪、覃燕琴、覃耀冠、粟翠兰、甄 婧等19名同志为柳州市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期为2020年11月至2021年10月。
柳州市监察委员会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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