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柳州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通知》。全文如下。
2021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的通知》精神和自治区纪委关于“两节”通知有关要求,继续紧盯重要节点纠治“四风”问题,持之以恒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层层压实责任。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对于回应群众期待、保障开局起步具有重要意义。元旦、春节期间是作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节点,各级党委(党组)要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把抓好“两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抓早抓小,抓日常,盯节点,把作风纪律落实到位,防止各种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擦亮眼睛,发现问题,对工作落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部门和单位,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严肃查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规定,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带头践行“三严三实”,严于律己,以上率下, 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确保管出习惯,化风成俗,严防“节日病”。
二、明确纪律红线,做到令行禁止。元旦春节是纠治“四风”的关键节点,必须扭住不放、寸步不让,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各级党组织要提前安排部署纠治“四风” 工作,强化教育提醒,认真组织学习中央、自治区纪委监委近期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汲取深刻教训, 举一反三,增强规矩意识,守住行为底线,不越雷池一步。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在清正廉洁过节上要发挥“头雁效应”,既不能有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吃喝、违规使用公车、违规报销差旅费以及餐饮浪费等享乐奢靡之风,也不能有随意向基层派任务、要材料,增加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以及借节日之机搞拉票贿选、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违纪违法问题。
三、加强监督检查,做好示范表率。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作风建设各项要求贯彻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要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交叉互查等方式,紧盯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复燃,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紧盯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内防反弹,外防输入。要充分利用大数据查询等科技手段和群众监督力量,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要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准确把握政策界限,精准处置违规违纪问题,做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推动纠治“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对“两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律快查快处、严查严处,以“零容忍”态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尤其是具有主观故意、情节严重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形成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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