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紧盯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结合点、深挖彻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是柳北区纪委监委对党和人民的庄严承诺。自专项工作开展以来,该区纪委监委立足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积极组织扫黑除恶专项督导,深挖案源线索,切实扫除黑恶势力及其滋生土壤。
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履行从严治党监督职责。制定下发《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同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同时及时传达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层层动员、部署落实,建立协同作战机制。
强化线索排查,积极开展双向移送反馈制度。柳北区委全面履行主体责任,政法机关积极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查处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并对侦办的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逐案过筛,逢案必核,区纪委监委对2017年以来查办的10件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和柳北公检法等移送侦办的44件涉黑涉恶案件进行逐案过筛,严格执行主要领导和承办人员“两个明示”和“签字背书”制度,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核查,破解双向监督难题。
立足法纪严查处,重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及易发多发的行业和领域,坚持靶向施治、精准打击,持续加大上下联动办案力度,对重大案件提级办案,必要时依法采取留置措施,灵活准确运用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调查措施,推动纪法、法法衔接通畅。自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及“保护伞”案件2件,开除党籍2人,移送司法1人。
加大问责力度,强化全区党员干部主动扛责。针对专项斗争推进中个别单位责任不落实、工作推动不力等问题,拟定《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集中攻坚的指导意见(试行)》,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和对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甚至包庇黑恶势力等问题纳入问责范围。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对在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中慢作为、不作为的3名村干部立案和给予处分。
在强化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同时,该区纪委监委对查办的案例进行分析研究,进一步完善专项问题线索有序对接移送制度,并深入村(社区)通报曝光专项斗争典型案例,增强基层党员干部自律意识和宗旨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基层腐败问题的发生,不断净化基层党组织堡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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