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鹿寨县为解决职能部门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主动性不足、移送问题线索少的“症状”,认真分析“病灶”,积极探索“治症良方”,不断深化专项治理“6+2”工作机制,落实“五项制度”,充分压紧压实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
“一月一报告”,推动监管责任落实落细。组织20个扶贫领域职能部门每月对所监管的扶贫政策、资金、项目落实落地情况开展专项检查1次以上,每月分别向指导联系纪检监察室和专项办报告上月专项检查和发现问题线索情况,须经办人和部门主要领导“签字背书”,把监管责任落实到月、区分到人。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20个职能部门均对管辖的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实落地情况开展全覆盖专项监督检查,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扶贫领域问题线索60条,推动立案18件,结案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留置并移送司法机关1人,诫勉2人,提醒约谈15人。
“双月抽查”,监督利剑直插重点领域。由县纪委监委4个纪检监察室逢“双月”选取对应联系职能部门1-2个重点项目进行抽查,重点查找职能部门在扶贫资金项目领域“重审批轻监管”“一批了之”“一拨了之”等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督促职能部门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监督检查和主动移送问题线索,实时掌握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和参与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情况。今年初,原县卫计局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杨某某职务犯罪问题线索1条,推动扶贫领域立案16件,留置并移送司法机关1人。
“季度通报”,倒逼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各职能部门每季度至少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1条以上,专项办每季度通报职能部门移送问题线索情况,对1个季度问题线索零移送的部门,由县纪委监委领导约谈部门负责人;对连续2个季度问题线索零移送的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通过“揭短亮丑”“咬耳扯袖”,倒逼职能部门增强工作效能和整改力度。今年以来共约谈48人次。
“快查快结”,提升监督执纪问责震慑力。将7位委领导、9个乡(镇)纪委、12家派(出)机构、4个纪检监察室分为4个纪律审查协作区,建立“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组+乡镇纪委”的协作办案模式,依托协作区力量资源优势,优先查办、直查直办、快查快办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执行乡(镇)案件指定审理制度,坚持“一案一授权”,指定专员开展审理工作,加快案件审理进度。2018年至2019年7月,共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92条,立案85件,结案5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7人,组织调整或处理12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
“三会两书”,强化警示教育震摄效应。职能部门发生扶贫领域案件,由县纪委监委联系领导指导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案件剖析会、民主生活会,并同步在主流媒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发送《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督促职能部门建章立制,堵塞监管漏洞。今年以来,县委书记先后4次组织召开全县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大会,通报扶贫领域典型案例,2000余人次党员领导干部接受教育。县纪委书记组织召开全县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暨脱贫攻坚工作集体约谈会,对参与专项治理工作主动性不足的80余名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及时咬耳扯袖,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在县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点名曝光本县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例19批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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