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融安县潭头乡龙城村原党支部书记夏秉驰涉嫌贪污扶贫资金案在融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县纪委监委组织扶贫领域部分职能部门领导、村“两委”干部等20余人参加此次庭审观摩。
图为夏秉驰案公开审理现场
“2017年1月,夏秉驰伙同粟某,以其儿子粟某光作为贫困户名义申领养鸡产业补助款,骗取财政扶贫资金10950元。”
“2017年5月,夏秉驰伙同莫某、刘某,以贫困户刘某的名义申领养鸡产业补助款,骗取财政扶贫资金15000元。”
……随着公诉机关的一条条指控,再现了被告人夏秉驰在协助乡政府从事龙城村扶贫管理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以贫困户名义套取财政扶贫补助款共计人民币11.73万元的具体情节。案发后,被告人夏秉驰共退还赃款8.425万元。
庭审中,被告人夏秉驰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结束后,融安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夏秉驰依法作出逮捕决定,并由融安县公安局对被告人夏秉驰执行逮捕,移送至融安县看守所,该案将择期宣判。
此案为县监委查办的涉及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为以案为鉴敲响警钟,以身边事提醒身边人,县纪委监委有针对性的邀请了来自扶贫领域部分职能部门领导、村“两委”干部等20多人,参加了这堂”警示教育课“。
“看到处在同样岗位的同志站到了被告席上,非常痛心!非常可惜!同时这也是对自己的再一次警醒。”长安镇一名村委干部表示受到很大的思想触动。
“同样作为扶贫战线的工作人员,今天参加此次庭审,给我的思想触动非常大!我在认真听庭审的同时,不断对照检查以往的工作过程,查找今后需要改进的地方。用熟悉的‘身边事’教育相同身份的‘身边人’,真正让我们明白了‘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县扶贫领域职能部门的一名领导在旁听现场庭审后给自己对标。
近年来,融安县纪委监委加强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深化廉政警示教育,坚持用好身边“活教材”,把案例做成“最好的教科书”,充分发挥法庭警示教育课堂的“面对面零距离”效应,以案释法、以案明责。2019年,已组织开展此类庭审旁听四次,300多人现场接受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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