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财政局监督检查发现部分单位、乡镇专项扶贫资金结余16.98万元。”“县扶贫办对雨露计划项目监督检查发现帮扶干部张某没有对贫困户在校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导致贫困学生2018年秋季学期未获得雨露计划补助。”……这是鹿寨县相关扶贫领域职能部门对照“清单”开展监督后向该县纪委监委移送的问题线索。
今年以来,鹿寨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监督新模式,以“监督精准化”为目标,对全县20个扶贫领域职能部门扶贫政策、资金、项目落实落地情况“量身定做”监督清单,实行“清单式”监督,全力推进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量化管理,助力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该县围绕专项治理重点工作,结合扶贫领域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每月列出“监督清单”,重点将“两不愁三保障”、脱贫工作成效、脱贫政策稳定性、脱贫摘帽后“四不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监督指标具体化、清单化。对“监督清单”实行全程跟进式监督,把发现问题、移交问题线索处置作为加分项,督促扶贫领域职能部门在发挥监督作用上下功夫。今年以来,督促20个扶贫领域职能部门开展监督检查7轮次,各扶贫领域职能部门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28条,对2个专项治理工作推动滞后的职能部门下发了整改通知书,约谈部门负责人3人次,建立完善相关制度3条,建立风险防控机制202条。
为使“监督清单”落实落细,该县纪委监委建立完善专班专抓、蹲点调研、“一月一报告”、通报曝光、“抓系统、系统抓”等机制,对扶贫领域职能部门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程监督,重点围绕扶贫领域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行政监管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扶贫政策、项目、资金是否落实落地、是否存在贪污侵占、行贿受贿、吃拿卡要等腐败问题和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等作风问题等内容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督促其完善相关的制度措施,增强监督工作效果。
为推动“监督清单”长抓、长管、常严,该县纪委监委对扶贫领域职能部门监督发现问题进行台账式管理,每月记录发现问题、线索处置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对“单”销号。同时利用派驻纪检监察组“驻”的优势,每月深入监督联系部门,采用个别谈话了解,查阅资料等方式,对被监督单位专项治理、脱贫攻坚工作“把脉会诊”,在当下改和长久立上下功夫,确保监督无死角,整改无遗漏,切实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
“实行‘清单式监督’,旨在明确工作任务、摆正工作重心,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增强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实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落实,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脱贫攻坚作用。”鹿寨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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